6月9日上午,北京房山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一小区对被执行人朱某房产进行强制执行,北京青年报记者跟随报道。朱某躲在家中,听到法官电话不接,敲门不开。在法官技术开锁进屋后,朱某开口向法官要钱。
6月9日,北青报记者跟随房山区人民法院来到丰台区角门北路附近对一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到达被执行人朱某家门口,法官多次尝试拨打朱某电话试图沟通,但始终无人接听,后经过5分钟左右的敲门,屋内也始终无人应答。最后法官只能通知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开锁。
当门被打开后,法官惊奇地发现,朱某一家就在家中,只是对门外事充耳不闻。
“你在家怎么不接电话,也不开门啊?”法官询问朱某的妻子,而对方只是轻声回应,“没听见。”
在屋内,北青报记者看到,朱某家中杂乱不堪,大部分生活用品已经被打包到了纸箱里,沿墙码放着。
“我没说不搬,可我们没钱租房啊,租房钱没给我们,这是我们唯一住房,搬出去了,没钱交房租怎么办?”朱某说。
现场,法官宣布执行后,搬家公司便开始有条不紊的进行搬家。执行法官将朱某拉到楼道一旁,对其进行释法说理。
“我知道,你现在担心租房钱的问题,房子腾退完毕后,我们给你解一个银行账户,先给你打一部分钱,应该够你租一年半载的房子的。”执行法官说罢,朱某情绪也逐渐稳定,对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此次执行源于一场财产损失纠纷案件。朱某此前在房山区琉璃河镇经营着一家装饰材料厂,公司性质为个体工商户。2019年5月,其员工用火不慎,将附近柳絮点燃造成毗邻公司库房和房东严重损失。
毗邻公司将朱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公司各项损失2482.8万元。
随后,该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朱某及其公司赔偿被害公司损失2338.2万余元。
而后,法院对朱某名下房产进行了司法拍卖,买受人王先生经过数十轮竞拍,最终以630余万元的价格拍下该处房产。
“我钱交了,房产证在今年2月也办下来了,可朱某一家始终不肯搬走。”买受人王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半年来,他来过此处房产几次,希望通过协商解决此事,但朱某始终闭门不见。
“也多亏了法官的执行,让这件事告了一段落。”王先生说。
北京房山法院执行局法官王奉帅告诉北青报记者,经法院调查,此次执行的房产是朱某一家的唯一住房,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唯一住房也是可以被拍卖的,而拍卖后的款项,需要抽出一部分给被执行人保留下来,用作一段时间的房租。
法官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拍卖后部分款项可以承担5至8年的租金,而法院决定具体提供租期的年限,需要视当事人配合程度考虑。
实习生 杨彤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校对/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