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将醉酒乘客弃于路边,并自行取消订单,最终乘客不幸溺亡。法院认定,司机行为存在过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15%的赔偿责任,赔偿18万余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针对该案中暴露的问题,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网约车平台公司积极反馈,并对涉醉酒乘客“无责取消规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2021年12月,保某在南通一家餐厅用餐,席间饮酒过多。用餐结束后,保某因醉酒操作手机不方便,便请餐厅工作人员帮忙用其手机,通过网约车平台APP下单约车。
网约车司机蔡某接单后,驾车到达餐厅门口。保某上车后,车辆在原地停留了几分钟,保某又打开车门。约5分钟后,蔡某从驾驶室开门,并扶保某下车。下车后,保某站立不稳倒地,蔡某未作停留驱车离开,其间蔡某自行取消了订单。几分钟后,保某从躺倒的地面挣扎站起,独自沿河边道路慢行。次日,保某被发现溺亡于下车点旁边的河道。
保某家属认为,司机蔡某和网约车平台公司对保某的死亡负有责任,向崇川法院起诉索赔8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遇险乘客进行尽力救助,是承运人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其中应包括运输前或运输完成后,承运人对乘客合理限度的关照、提醒、警示等。
本案中,网约车司机蔡某通过保某含糊不清的言辞、不能站立躺倒于地的行为,应当可以判断对方已经处于较为严重的醉酒状态,且处于危险状况。蔡某未采取任何措施,没有履行尽力救助义务,应当认定其存在过错。同时,保某的死亡系饮酒过量、未能确保自身安全所致。蔡某仅对死亡后果承担次要责任。网约车平台应当承担法定承运人责任,该案中司机蔡某未能履行尽力救助义务而产生的承运人责任,应当由网约车平台承担。
崇川法院酌情确认,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15%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该公司支付赔偿款18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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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严限“醉酒无责取消”
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时注意到,该网约车平台公司在《驾驶员无责取消规则》中规定,“乘客醉酒,驾驶员认为可能危及自身安全或其他乘客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取消订单,无需承担责任”,即所谓的“无责取消规则”。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崇川法院了解到,该司法建议中指出,平台现有的涉醉酒乘客无责取消规则,仅设置了取消条件,却未有后续处置措施,建议增加取消订单后的后续处理的指导意见,诸如报警、联系家人等简易可行且力所能及的积极措施。
对于持续完善醉酒乘客“无责取消”规则,平台公司表示针对乘客醉酒场景,平台已严格限制司机取消订单,司机违反规则,将给予15日以上甚至永久停止服务的管控措施。对于不断加强网约司机的教育培训,平台公司表示将结合既往案例,丰富安全培训内容,提升用户安全出行体验。
对于优化平台司乘的救助功能,平台公司表示已完善了行程分享、一键报警、安全专线等功能,方便司乘人员及时与亲友、警方以及平台处置人员取得联系。
文/万承源 严永宏 蒋兹滢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