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浙江杭州一2岁女童樱桃(化名)被保姆遗留在电梯后,从8楼坠亡。后涉事保姆吴某某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4月18日上午,该案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5月1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樱桃家属处获悉,该案将于5月18日早上9点半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
2022年6月初,杭州的陈先生一家为快2岁的小女儿小樱桃请了专职保姆吴某某。当年6月14日晚,陈先生及吴某某带着家里两个孩子去同小区的外婆家吃饭。吃饭结束回家路上,吴某某提出带小樱桃在楼下玩滑板车获准。随后吴某某又带小樱桃返回外婆家。
当时的一段监控视频显示,当天20时04分,保姆提着滑板车领着孩子从15楼乘坐电梯下行,其间吴某某一直在低头看手机。电梯到一楼,吴某某拎着滑板车走出电梯,之后回头发现孩子并未跟出来。同时,电梯门开始关闭,她尝试用滑板车挡住电梯门,但电梯门还是关上了。
孩子在电梯内哭喊着“阿姨”。电梯静止约30秒后开始上行,之后在8楼停止。孩子哭着跑出电梯进入楼道,消失在画面中。几分钟后,孩子从8楼走廊窗台跌下。女童父母查看监控视频后报警,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对保姆吴某某立案侦查。
庭审中,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吴某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4月18日上午,该案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年6月8日,被告人吴某某受雇至陈某江、赵某家中担任保姆,负责照看其女儿陈某某(2020年8月19日出生)。6月14日20时许,吴某某带陈某某从杭州市拱墅区某小区2幢3单元15楼乘坐电梯下至1楼,因疏忽致陈某某被单独留在电梯内。后电梯自动上行至8楼,陈某某走出电梯,爬上8楼过道窗台坠落至2楼平台,经送医于当晚被宣布死亡。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疏忽大意,致幼儿高坠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名及构成自首等提出异议。被告人吴某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以被告人有自首等情节请求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吴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当天的庭审结束以后,陈先生曾在法院外表示,吴某某一会儿说记不清当时的情况了,一会儿说当时去专门找过。吴某某在法庭上很冷静,问得多了就说自己记不清,蒙了。吴某某在法庭上的表现让陈先生无法理解,也不能接受。
陈先生说,对于后续的审理,如果结果不满意他们肯定会继续上诉。作为一个父亲,他一定要走到底,孩子离开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家政行业规范,这是支撑他到现在的一个信念。对于年轻的父母,陈先生也建议,有可能的话一定要自己照顾孩子,如果非要请保姆,有条件的一定要请长辈、亲戚帮忙照看,然后再找个保姆。此外,对找来的保姆还要多方面了解,不要只看资质证书,一定要考核她的技能。
陈先生说,当天的庭审他们没有提民事赔偿。等吴某某的案子结束后,他们还要追究家政中介公司、开发商和物业的问题,“我现在不是为一个孩子在争,望整个行业和社会在对待幼儿安全方面有所改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