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不断的俏江南创始人张兰近日再次“火”上热搜。
这回让张兰“出圈”的并非那些被吃瓜群众熟知的家务事,而是大多数人并不熟悉的“家族信托”。
被击穿的家族信托
3月19日,#张兰欠9.8亿未还家族信托被击穿#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据媒体报道,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公布的民事诉讼裁决书,判决张兰及其公司名下所有的纽约西53街20号39A公寓出售所得归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所有。
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是欧洲私募股权公司CVC Capital Partners(下称CVC)旗下公司。前述裁决书显示,张兰拖欠CVC1.4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8亿元)及其利息。
张兰与CVC的纠纷由来已久。据媒体报道,2014年,CVC收购了俏江南82.7%的股权,成为俏江南的最大股东。但在经历短暂的蜜月期后,2015年3月CVC向香港法院提起诉讼,称支付给俏江南的大笔资金去向不明,张兰则主张“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资产散失的切实风险”。
法庭最终认为,CVC已经支付了相当可观的现金,但却不知道这些现金的下落,于是驳回了张兰的主张,并下发了一份资产冻结命令的决定书,冻结包括张兰、俏江南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
2019年4月,CVC取得针对张兰及其两家关联企业胜诉金额超过1.4亿美元的仲裁裁决。CVC申请在香港执行该仲裁裁决,而张兰和其他被申请人则在内地法庭申请撤销该裁决。
为了追回欠款,CVC除了对张兰在纽约的公寓出手外,还狙击起张兰的家族信托。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2月2日,张兰的家族信托壳公司Success Elegant Trading Limited成立;并在此基础上于2014年6月3日成立了离岸信托The Success Elegant Trust,受益人为她的儿子汪小菲及其子女,托管人为亚洲信托(Asia Trust Limited)。
2022年11月,新加坡高等法院披露的裁判文书认定:张兰是其家族信托所在银行账户资产的实际所有人,因此同意了CVC提出的任命接管人的申请,这也意味着原本具备资产隔离作用的家族信托被击穿,其信托资产将被接管。
谈及此次张兰家族信托被击穿的原因,上海瀛泰(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主任翁冠星表示,根本原因在于独立性不够。张兰曾多次指示直接处分信托计划里资产的行为,使得新加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了张兰所设立的家族信托项下资金的实际权利人仍然为张兰本人,因此张兰的债权人有权对该等资金进行追索。
国内家族信托发展现状如何?
现代信托制度起源于11世纪英国,最早的信托便是以“家族信托”为主要表现形式。家族信托在我国的首次尝试始于2012年,随后迅猛发展。
近年来,家族信托相关监管政策逐步完善。2018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37号文),首次在监管文件中明确家族信托的定义,为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根据37号文,家族信托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家族信托的信托财产应是委托人的合法财产,其金额或价值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一般而言,家族信托的关键特点是有效隔离个人财富与企业经营风险。信托资产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家族信托合法设立后,委托人如果因企业经营问题等面临破产清算,其信托资产受到保护,不纳入清算范围。如果委托人企业经营出现亏损债务,债权人不能要求对方用信托资产进行赔偿。因此,家族信托也被视为财富避风港。
作为监管鼓励的信托本源业务,我国家族信托近年来发展迅速,逐步成为信托公司重要的业务转型方向。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9月,家族信托的存续规模约为4700亿元,较2021年末增长约34%,存续家族信托个数约为2.4万个,家族信托已经被越来越多的高净值客户接受。
在爱建信托副总经理朱建高看来,如果把2012年作为中国家族信托的元年,我国只用了近八年时间达到千亿元规模。这种指数级增长的背后,是家庭财富快速增加和对家族财富管理传承需求唤醒的共同表现。
据《2022中国高净值人群家族传承报告》数据,我国拥有千万元家庭资产的高净值家庭规模已经到达260万户,比上年增加4万户。
但需要看到的是,目前国内家族信托仍面临着法律监管不明确等问题。
中因律师事务所律师栾靖宣表示,目前信托监察制度尚不明确。同时,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仍不完善,尤其以股权、房地产、艺术品等资产设立家族信托,长期以来均无法实现财产登记。因此,尽快明确信托监察人制度和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对未来家族信托业务的发展至关重要。
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就曾建议,从修订信托法、建立与家族信托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出台信托法司法解释以及加强监管等四方面完善信托制度,促进推行家族信托。
那么,境内的家族信托也会被轻易击穿吗?
大成律师事务所家族办公室法律中心执行主任王旭认为,境内家族信托也可能被击穿,但相对于境外家族信托而言难度更大。
首先,境内外的法律规则存在差异,境外的信托规则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对委托人的权利保留、虚假信托等问题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相比之下,在境内想要击穿一个家族信托,则没有充足的规则可供援引。
其次,境外信托与境内信托的立法基因也不同,境内信托对家族信托委托人保留权利的态度更加开放,甚至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了委托人所享有的强制性权利。
但王旭强调,家族信托架构放在境内,也有被击穿的可能性:
如果信托的财产来源是犯罪或欺诈所得、转移隐匿的财产,这样的信托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如果设立信托是为了非法避债、隐匿非法财产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也可能造成信托被强制执行;如果委托人权利保留过大,并且使得信托财产和个人名下的资产没有区别,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涉及虚假信托等规则,可能会导致该信托被击穿。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