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三亚天涯董亚旧海鲜店及三亚兰姐川味海鲜加工摊涉嫌偷换海鲜材料案
2023年1月23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三亚市天涯区友谊路下岗工人海鲜加工广场进行检查。现场查看该广场内监控视频,发现1月22日,一位消费者在该广场内的三亚天涯董亚旧海鲜店购买龙胆石斑, 交由三亚兰姐川味海鲜加工摊进行加工,加工过程中,兰姐川味海鲜店从业人员从董亚旧海鲜店拿取海鲜材料与消费者购买的龙胆石斑进行调换,并将消费者购买的龙胆石斑交回董亚旧海鲜店放回海鲜池。上述行为涉嫌广场内海鲜加工档口和海鲜销售摊相互勾结偷换消费者海鲜原材料,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涉嫌违法案件线索移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案例二:三亚周成川菜餐饮店涉嫌欺诈消费者案
2023年1月16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位于三亚市吉阳区的三亚周成川菜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
1、该店正在销售的红花蟹标价牌标示规格为“红花蟹(大)”,现场对该红花蟹进行称重,其中一只称重结果为0.84斤,根据三亚市发改委发布的红花蟹规格“中:0.6-0.9斤/只”的标准,该店销售的红花蟹属于中规格,与价格牌标示规格不一致,存在以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行为。
2、龙胆石斑鱼标价“98元/500g”超出当日三亚市发改委发布79元/500g的调控价格。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内公示了《价格诚信承诺书》,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三亚市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发布的三亚市当日海鲜排档餐饮鲜活海鲜品调控价格,绝不突破调控价格”,该店没有履行自己做出的公开承诺,违反了《三亚市海鲜餐饮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该店以上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涉嫌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进一步深入调查。
案例三:三亚天涯邓红海产品摊涉嫌欺诈消费者案
2023年1月21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检查位于天涯区的三亚天涯邓红海产品摊时发现,该摊位销售红花蟹时带绳称重。工作人员现场对在售红花蟹称重,总重量为3.095kg,其中红绳重量为0.04kg,该红花蟹销售单价为840元/kg,总价为2599.8元,其中红绳价格为33.6元。该店未落实裸秤销售的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涉嫌违法案件线索移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进一步深入调查。
案例四:三亚海棠湾霞强水果摊涉嫌欺诈消费者案
2023年1月20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位于海棠区的三亚海棠湾霞强水果摊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使用的两个电子秤均无完整强制检定封签,现场用1kg砝码进行称重测试,均显示为2kg。经海南省三亚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所检定,以上两个电子秤均为不合格称具。该店通过使用不合格秤具称重的方式,致使销售的水果短斤缺两,涉嫌欺诈消费者,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将该涉嫌违法案件线索移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进一步深入调查。
案例五:三亚第一市场林东玲海产品摊位涉嫌价格欺诈案
2023年1月21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根据投诉,对位于天涯区的三亚第一市场林东玲海产品摊位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发现:该店经营者以“240元/斤”的口头承诺价格向消费者售卖3.16斤帝王蟹,总价为758.4元。实际以“340元/斤”价格进行结算,共收取消费者货款1056元。该店涉嫌价格欺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涉嫌违法案件线索移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进一步深入调查。(中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