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籍罗女士咨询身份证办理
记者15日从贵州省公安厅获悉,贵州省于2023年1月12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全省所有公安户籍窗口均可为川、渝、滇民众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确保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公安部部署,贵州省此前将贵阳市南明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太慈桥派出所户籍窗口作为贵州省首批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单位,办理川、渝、滇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让更多外省民众方便办理,2023年1月12日,贵州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全省所有公安户籍窗口均可为川、渝、滇民众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1月12日10时,云南籍罗女士焦急地来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办理了跨省二代居民身份证。罗女士因近期要返回云南过年,着急用身份证,在得知贵州省开通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办理服务后,特来咨询能否办理。得知情况后,民警快速为罗女士办理跨省异地临时居民身份证。
警方将临时居民身份证交给罗女士
罗女士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感慨地说:“现在公安机关的服务真的太好了,减少了我们跨省之间来回奔波,特别是临近年关,我着急赶回云南老家过年,真正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
下一步,贵州警方将继续按照中国公安部统一部署,积极加强与全国其他省市的协同配合,逐步将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受理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省市。
贵州警方温馨提示,截至目前,四川、重庆、云南籍的公民在贵州省内跨省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证的,可自愿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警方表示,申请人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证的,可凭户籍民警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户籍民警现场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公民需核对并确认签字;支付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警方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完成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
文/记者 张伟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