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国际实业由于拟改聘审计机构收到关注函。上海证券报记者统计发现,11月1日至12月22日,合计有39家公司拟改聘审计机构,原因集中在考虑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双方合作多年要保持独立性等方面。
不过,拟改聘审计机构的部分上市公司为ST家族,未名医药等公司第二次改聘“小所”,并且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已多次被监管处罚。对此,监管部门下发关注函质疑:“公司是否借改聘审计机构购买审计意见。”
多家ST公司拟临阵改聘
ST新研12月20日公告称,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拟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亚太所”),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基于发展战略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亚太所对ST新研2021年财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基于其预付设备采购款列报的准确性,以及此前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等事项。
“ST公司普遍在经营业绩、公司治理或其他方面存在问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市公司年报研究中心主任叶小杰提示,要重点关注审计机构对公司上一年度财报出具非标意见,又在近期突遭改聘的案例。
事实上,此类案例早已进入监管视野。12月14日,深交所下发问询函提及,*ST海伦拟改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但是此前已确定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探究可见,*ST海伦的2021年财报,被中审众环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原因包含实控人夺权对2021年度财报产生影响。深交所要求*ST海伦说明,其与中审众环的沟通情况,是否因与其存在重大意见分歧而换所。
“小所”为何受到青睐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市公司改聘“小所”可疑,连续两年改聘“小所”更可疑。未名医药11月10日公告称,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拟聘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简称“广深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广深所拥有合伙人3名、注册会计师1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人。广深所2021年收入1252.79万元,2022年为1家制造业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从上述数据可见,广深所为一家“小所”。而未名医药聘任的2021年审计机构——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久安所”),也是一家“小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久安所拥有合伙人6名、注册会计师1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人。久安所2021年收入1012万元,2021年审计3家上市公司。
“新任‘小所’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往往不熟悉,无法发现更多且更隐蔽的问题。”江苏四维咨询集团董事长、知名财税审计专家刘志耕分析,“小所”对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不足,能够胜任审计工作的人员也可能不足,容易让被审计单位蒙混过关。
记者注意到,未名医药2021年财报,被久安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问题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的确认、控股股东抵债资产价值确定。
未名医药“顽疾”未解,当下又拟改聘“小所”为审计机构,不免令人关注其新“烦恼”。
2022年8月8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称,近日有投资者投诉,杭州强新以约29亿元资金,获得未名医药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约34%股份,并且该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但未名医药没有公告。随后,深交所相继下发多份关注函,追问未名医药的内控问题。
监管质疑购买审计意见
记者注意到,对于上市公司临阵改聘审计机构,监管重点关注是否借此购买审计意见。
12月21日,深交所向国际实业下发关注函称,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兴财光华”)为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针对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公司是否提前与中兴财光华形成相关安排或共识,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监管质疑的依据在于,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1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纪律2处分1次。
其中,2022年5月22日,上海证监局对中兴财光华及注册会计师张磊、薛东升出具警示函,涉及鹏欣资源2020年财报审计。而中兴财光华对鹏欣资源2020年财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海证监局发现,在执行鹏欣资源2020年度财报审计项目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及张磊、薛东升存在执行不到位的事项,包括海外资产、贸易收入的相关审计程序。
同时,国际实业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为审计机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晓亮于2021年12月初,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上海证监局官网显示,范晓亮此前参与审计其他上市公司时,对应付职工薪酬、关联交易的审计程序不到位。(邱德坤)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