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读过《傲慢与偏见》,但或许并非所有人都读懂了伊丽莎白的”偏见“和达西的”傲慢“,也未能真正理解这份爱情。
在复旦大学梁永安教授看来,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最大的成就在于“不俗”。这不仅在于二人如何放下偏见与傲慢,更在于在那个年代,他们如何在一眼看透对方的缺点之后,仍然以“爱的精神”努力跨越着“阶级偏见”。
简单来说,以伊丽莎白和达西的身份差异,这实际上是“女仆”和“主人”的爱情奇迹。
但如果因此将《傲慢与偏见》中的爱情浪漫化,又是对作家简·奥斯丁的一种偏见。在简·奥斯丁的年代,门第观念和性别尊卑是缠绕作家,尤其是女作家的两种情绪。相比笔下的伊丽莎白,简·奥斯丁本人的故事远没有那么幸运。
在这个意义上,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未尝不是简·奥斯丁爱情欲望的投射。这份欲望,有美好的部分,也有为时代所限的妥协和不计较——
如果想在爱情中双向奔赴,需要在精神和文化层面达到体认。在这个过程中,女性总是“被教育得更多一些”。就如特立独行的伊丽莎白,最终为达西温和了棱角。
《傲慢与偏见》讲的是爱情,更是那个时代掌控“爱情”的意识形态。
下文节选自《文学七日谈:与梁永安聊文学》,经出版社授权推送。
对谈者:梁永安×刘盟赟
对谈作品:《傲慢与偏见》
在开始今天的谈话前,我想先读一段弗吉尼亚·吴尔夫在《一间自己的房间》里的话:“十八世纪末,女性头脑极度活跃——谈话、聚会、写文章议论莎士比亚、翻译经典作品,这都得益于一个确凿的事实,即女性可以靠写作挣钱。一件事情,如果无人付钱,必显得轻薄,而金钱让轻薄变为庄重。当然还会有人耻笑‘涂鸦上瘾的蓝袜子才女’,但没人能否认,她们可以往自己的钱包里放钱了。”因此,十八世纪末,出现了一场变革,倘若我能够重写历史,我会把它说得比十字军东征或玫瑰战争更重要——中产阶级妇女开始写作了。
吴尔夫这里说的十八世纪末刚好就是《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诞生的时期——《傲慢与偏见》于1796年完成,当时简·奥斯丁才21岁,她最初为这部小说起的名字是《第一印象》。小说写好17年后的1813年才得以正式出版。而小说的作者简·奥斯丁就是那类标准的“涂鸦上瘾的蓝袜子才女”。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吴尔夫认为中产阶级妇女开始写作是如此惊世骇俗的一件事?甚至不惜将其定义为“妇女的史诗时代”?
我想这里有三个概念得先拎出来,一个是中产阶级,一个是妇女,最后是写作。这里我们不可能一下子把它们都说完,可以留待后面展开。但我想先强调的是,吴尔夫的话有很强的历史后见之明,不可尽信。为什么这么说呢?吴尔夫以及以她为代表的布卢姆斯伯里小团体,本身就是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社团。而他们都是二十世纪初的人,那时资本主义已经进入帝国扩张期,正如凡勃伦所言,社会逐步从生产型导向消费型转变,社会阶层的划分与自觉是非常明晰的。反过来,把这样一个词安在距她一百多年前的老前辈简·奥斯丁,这位她的写作上的老祖母身上肯定是“傻傻分不清楚”的。
她也许只会说自己是汉普郡史蒂文顿村奥斯丁牧师的女儿。那时的地域与家庭出身仍然是最主要的身份标识。
另外一个问题你也提到了,简·奥斯丁写成《傲慢与偏见》时才21岁,不说豆蔻年华,也是妙龄之姿,事实上,她终生未婚,且在25岁以前就已经写成《傲慢与偏见》《诺桑觉寺》《理智与情感》三部不朽名作了。那么,如何来界定这里妇女的概念?(从司法的定义来说,凡是十四岁以上的女性都是妇女)。但显然,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手工业者、工厂女工是无法做到的。因此,妇女在这里是有限阈的词。
最后一个谬误是写作和钱的关系。你注意到,吴尔夫话的前半段话的重点在“女性可以靠写作挣钱”。这其实也是《一间自己的房间》重要的立论,就是写作作为职业的经济性。而女性的经济独立,也是中国读者熟悉的鲁迅关于“娜拉出走之后,怎么样了”的经典论述。但简·奥斯丁写完一部作品,要等17年后才能发表,比杨过和小龙女的十六年之约还要久。她如果要靠写作养活自己,怕是早就命不久矣了,还谈何房间不房间?所以十八世纪末的女性写作,起码从简·奥斯丁谈起的话,一定有比挣钱更为第一性的原因。
电视剧《傲慢与偏见》(1995)
但也不得不说,吴尔夫敏锐地察觉到了这种时代变化。中产阶级女性开始写作,我们不妨换成“有一定积蓄的女性开始写作”,这句话一出,为我们的谈话打开了空间。牵出一个线头,连带扯出了一连串的问题。比如,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是个怎样的时代?有一定积蓄该如何量化,可否量化?积蓄又从何而来?还有一些关于女性生活的问题,等等,可以说是蔚为大观。为了避免高蹈,这里不妨先从简·奥斯丁的家庭入手,来看看“有一定积蓄”这个概念。
和《傲慢与偏见》中班内特一家五个孩子的情况一样,简·奥斯丁生在一个大家庭,除了一个生下来不久就夭折的女婴外,简是家里的第六个孩子,她的上面有四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未来她还将有一个弟弟。奥斯丁太太的生育成功率在当时是非常高的(一八〇〇年之前,妇女生育的死亡率在百分之一点五左右)。想象一下,简从小就生活在这样一大家子人中间,熙来攘往,如果还要算上父母双方的堂亲表戚,以及因父亲开办寄宿学校而住在家里的那些学童,我们就不难理解简·奥斯丁为什么那样擅长写家庭故事了。
话说回来,如果全家老小只靠父亲的牧师俸禄维持生计,生活负担将是非常大的。奥斯丁家除了开门办学外,她的父亲作为当时的乡村牧师,还会从事一点农业生产,无论是在教堂的土地上还是在自家的土地上。在简·奥斯丁出生的一七七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前后,父亲乔治·奥斯丁正跟当地的农人一起大搞农耕竞赛。由此也可以看出,奥斯丁家的生活与农民本身的差距并不大,也就是说他们并不富裕。而这一切随着父亲的去世还化为乌有,因为房子和土地是教区提供的,且教堂不为神职人员的遗孀和孤儿提供补贴。加上长子继承制(一九二五年方废除),父亲死后,遗产自动转移到大儿子身上。如果这时家里的女儿还没有结婚,那么她就只能靠其他兄弟的接济度日了。
这也就不难想象《傲慢与偏见》里班内特一家五个女儿还没有出嫁,她们的父母是多么心焦了,特别是母亲。因为她和班内特先生膝下没有儿子,等班内特先生百年之后,他每年四千镑的财产都得由一个远房亲戚来继承。记得小说提到班内特太太“毕生的成就就是把自己的五个女儿成功地嫁出去。”否则,等班内特死后,班内特太太仅有的一点嫁妆是难以维持女儿们和自己的生活的。
可事实上,简·奥斯丁并没有她小说里的人物那么幸运。在父亲去世后,她几乎身无分文,她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完全依靠兄弟们的扶持来安排生活,直到1813年她的小说出版。当时她雀跃地给她的姐姐卡桑德拉买了一块布,并写信劝她姐姐说:“不要拒绝,我有钱了。”
你很详细地介绍了奥斯丁家的小气候,我这里可以补充一些时代大气候。1796年到1813年的英国恰好处于乔治三世晚期和著名的摄政王时代。乔治四世摄政准确的年份是1816年,但考虑到乔治三世的精神错乱,摄政时代实际上是从1800年到1830年。
简·奥斯丁的小说《爱玛》就题献给了摄政王殿下,署名是“殿下的忠诚、恭顺、卑微的仆人”。事实上,题献本不是简的意思,她甚至非常抵触这样的做法。但当时的出版商约翰·默里很坚持,他还告诉简·奥斯丁这是皇家的暗示,她必须照办。结果证明,《爱玛》确是简在世时发行量最大的书,我记得当时印了两千册。
从皇家的这种暗示也能看出,那时社会风气中弥漫着一种奢靡、虚浮的贵族之风,有一定身份和家世的人家均难免眼高手低,对待工作均持贵族化的态度。像简·奥斯丁这样的牧师家的女儿,除了嫁人几乎就没有其他什么出路,能像我们现在的女性一样离开家找一份工作是很难想象的。而当时为女性提供的工作在她们看来又都是“不体面”的,比如女仆、女工等,这些基本上都是下层妇女的职业。而如简·爱那样能够成为家庭或者教育机构里的女教师,又要等到维多利亚时代了。
另一方面,在简·奥斯丁出生的第二年,也就1776年,刚好是瓦特改良蒸汽机的时代,这意味着英国进入了工业革命的黄金期。机械解放了人力,同时带来了规模化生产,以及后来“到海外”去的殖民扩张。同时呢,在《傲慢与偏见》诞生和出版的时间区间里,法国大革命、英法战争、拿破仑战争等也在持续不断地进行。
简·奥斯丁的两个兄弟,哥哥弗兰克和弟弟查尔斯都加入了英国海军,实际参与了相关战争。前者后来在军队中位阶极高,官至海军元帅。从这个方面看,再对比简小说中那种稳定平宁的乡村气氛,真是有些意外。
其实也不必意外,外部所有变化,极大地刺激着男性的生命力和想象力,反过来,对女性来说就没那么“热闹”了,或者说外界留给女性施展的舞台少之又少。而像简·奥斯丁这样的女性又无法做女工、女仆,那么唯有家庭能成为她的空间。简在后来的岁月里,经常往返于东肯特郡和乔顿,她生活的一大部分都用在了照顾哥哥们的孩子、嫂子们的分娩及产后康复上。反过来,生活把女性禁锢在了家庭的四堵墙里,但同时也为她们打开了一扇想象的窗子——写作。
还有阅读。在你谈到的这些重大的历史变化、经济变化之下,有很多旧的劳动,都被专业化、机械化的新方式所取代,其中最直接的就是女性的纺织。女性在家庭中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时间,用伊恩·瓦特的话说则是“被迫的闲暇”,这时,阅读便成为她们打发时间的好办法。伊恩·瓦特在《小说的兴起》里说,与男性世界相比,学习更适合女性世界的首要原因,是她们手里有着充裕的时间,她们过着一种更需要久坐的生活……另一个原因是,那些有社会地位的女人,尤其热衷于写信,因为她们的丈夫对她们来说,常常形同陌路。凡此种种,有意无意地培养起了女性在阅读与写作上的才情。女性也成为小说兴起的重要推手。
因为丈夫关心的都是家庭之外的事。
电视剧《傲慢与偏见》(1995)
另外,也因为你刚刚提到摄政时代审美和生活态度上的贵族化,如奥斯丁家这般的父母,一定是不主张女儿外出工作的,但又不希望她们目不识丁。简和姐姐从小在家里接受的教育,严格上说其实是人文主义教育而非技能培训。到《傲慢与偏见》发表,英国女性的识字率在百分之四十左右。伊丽莎白·班内特、爱玛·达什伍德、凯瑟琳·莫兰,这些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尽皆如是。这一方面丰富了她们的精神世界,但另一方面,也让她们在成年后,面对男性化的现实社会十分苦闷,她们唯一的出路只能到婚姻市场上去找。反过来,禁锢在家却使女性获得了更敏锐、更丰富的感受力来发现、想象私人关系中的微妙之处,而这些对男性来说属于碎屑、世俗的东西,恰恰成为女性在小说领域的优势。
你刚刚提到伊恩·瓦特的话,除了阅读、写作,他也提到写信是一项女性的重要消遣,而且相对于阅读,写信是更为重要的社交方式,写信的欲望也往往比写作来得强烈和持久。因为它是按诉心曲、分享八卦的最佳途径。阅读当时人们遗留下来的信件,你会惊讶于那些双方坦诚到让人含羞的露骨言辞,提到这个,十九世纪的作家福楼拜应该是最出名的一位。简·奥斯丁一生很大一部分时间都是用在写信上的。
可惜在她去世后,她的姐姐卡桑德拉把她的大部分信件都付之一炬。
这样一来,女性在阅读和写信的双重作用下,充实了自己的想象力,锻炼了笔头实践,在此基础上的写作,似乎就变成了水到渠成的事。
还值得补充的是,当时的人们热衷于把书或者信大声地朗读出来,作为一个家庭娱乐项目。在《傲慢与偏见》中你就能读到班内特一家曾这样读书与听书。当然,在当时说来,这也是出于经济考虑,因为一本书的成本仍然很高,家里的藏书总是有限,另一方面,战争期间的蜡烛照明也是一笔高昂的费用,一个人朗读一本书,让一群人听,是消耗照明性价比最高的方式,同时也是把一本书消遣得最到位的方式。
记得英国一度还征收过窗户税,窗子越多要交的税也越多。反过来窗子少了,税也省下来了,但采光和照明就弱了。朗读也许和这个窗户税也有些关系。
让我们再回到1796年。现存简·奥斯丁最早的一封信是她在1796年1月9日写给卡桑德拉的。这封信主要叙述了写信的前一晚简参加的一个舞会,同时也暗示在舞会上出现了一位来自爱尔兰,一头金发,颇有魅力的汤姆·勒夫罗伊先生令她倾心,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她在舞会中听到和看到的种种男女交往。那种欢快的倾诉少女心事的言语充满了青春的气息。要是我们还想到,这一年简正在写她的《傲慢与偏见》,伊丽莎白的年纪恰恰就是简的年纪。那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又何尝不是现实中简·奥斯丁爱情的欲望的投射呢?虽然简·奥斯丁终生未婚,但对于后世读者,从这封信中我们要明白,那绝非因为她有着我们现代女性所抱有的独身主义。
编辑/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