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采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11月29日在江苏省常州市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本次接续采购首次探索在全国范围统一开展接续工作,共3696家医疗机构参加,采购量约178万个。另外,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相继落地,涉及60种药品,平均降价48%。(12月1日《人民日报》)
从药品集中采购到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再到低值医用耗材集采,我国涉“医”集采范围不断扩大。已经落地的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让不少患者享受到“集采红利”,经济负担显著降低。而且这种带量集采方式还在不断探索中,比如本次接续采购冠脉支架首次探索在全国范围统一开展接续工作,具有示范意义。
首次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于2020年11月在天津开标,采购协议期为两年,即将到期。此次集采属于接续采购,最大变化是首次在全国范围统一开展接续工作。这既确保医疗机构和患者持续使用集采后的低价冠脉支架,也为其他即将协议到期的集采药品等提供了全国统一接续经验。
另外,此次接续采购对相关企业也有利好。比如在规则上,此前未能中标的企业产品和这两年间获批的新产品也能参与其中,为企业提供更多机会。再如,简化了采购规则,规定报价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即可获得拟中选资格,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企业均能够获得中选资格。
今天已被实践证明比较成功的涉药涉医集采模式,是我国经过多年一步一步摸索出来的,成果来之不易。不过,处于探索阶段的集采模式不仅要总结经验教训、继续完善,也要持续拓宽集采范围、做好接续工作,使集采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此次探索在全国范围统一开展接续工作,相比首次集采,参加的医疗机构增加40%,支架采购量增加30%,中选企业增加2家,中选产品增加4个。受益面明显增加了,从医疗机构到中选企业,从更多患者到医保基金,都是受益者。当这种集采模式可以创造多赢格局,也就没有理由不长久。
不过,此次接续采购也有“异常现象”引发关注,即相较于首次支架集采结果,续约产品中标价格普遍上涨,中标均价上浮约10%。这并非是因为集采人员“砍价”能力下降,或是像一些人认为的集采进入涨价时代,而是基于当前的实际市场情况,对首次中标价格的适当调整。
我们要意识到,虽然集采“砍价”效果赢得一片叫好,但也要考虑到企业利益和集采的可持续性。比如首次集采中出现的部分产品超低价中标让业界震惊,当超低价中标影响企业合理利润,显然不具有可持续性,要么合同到期后放弃,要么中途违约断供。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一方面要继续督促相关各方履行集采合同,比如,要防止中选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断供,另一方面也要避免医疗机构执行难、回款慢,尤其在疫情期间,更能检验医疗机构履约能力。
随着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相继落地,不仅让患者及时受益,也彰显契约精神和履约能力。这为我国医药领域的集采模式注入生命力。
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