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斯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通报指出,陈斯生活作风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公器私用,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执法犯法、靠案吃案。
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陈斯,1967年10月出生,广东兴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陈斯曾先后担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年10月后,陈斯出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2019年1月,他去“代”转正任院长。
2022年8月,陈斯被查。3个月后,陈斯被“双开”。
“双开”通报指出,陈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生活作风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公器私用,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称“要讲原则,讲方向”
政知君注意到,陈斯曾在公开活动中强调要“讲原则,讲方向”。很显然,他说一套,做一套。
2021年3月,据惠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网站消息,“夜读分享会”是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斯提出的创新性读书活动,意在引导全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活动是落实落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阶段的具体体现。
2021年3月18日,惠州市法院第一期“夜读分享会”在院图书馆开展。首期夜读会由陈斯担任领读人。他在现场与倾听者们共勉,“要做个讲政治的人,讲政治就是对国家,对集体,对父母忠诚;要讲原则,讲方向,懂得什么才是值得恪守的,什么才是值得尊敬的。”
三名落马官员同日被“双开”
包括陈斯在内,广东省纪委监委一天内通报了三名落马官员被“双开”,另外两人分别是: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江理达
广东银保监局原二级巡视员李兵
江理达,1963年10月出生,曾先后担任云浮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2021年9月,他出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2022年8月被查。
纪委通报指出,江理达在干部录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公权私用,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和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调整用地规划、加快审批进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兵出生于1970年8月,历任广东银监局副巡视员、国有银行监管二处处长,广东银保监局筹备组成员,广东银保监局副巡视员。2019年6月,他履新广东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
2022年3月,李兵被查。纪委通报指出,李兵长期借用监管对象的车辆、接受监管对象安排的接送服务;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监管对象资金借贷事项;违反生活纪律。目无党纪国法,以权谋私,靠监管吃监管,甘于被“围猎”。
资料|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南方日报 惠州市委政法委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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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艺龙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