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作出相关通知称,学校69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自入学至今,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能完成学业,拟给予退学处理。这69名学生入学年份均为201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肄业原因均为“已获学分未达到毕/结业要求”。(11月7日《中国青年报》)
清退超期未毕业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这已成为近年来高校的常规操作。本来,这是高校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对未按规定修完学分完成学业的学生做出退学处理,但是,这一再被解读为高校从严要求学生,折射出社会对高校从严培养学生的期待。高校要做到真正从严要求学生,应加强过程培养、管理与评价,不能只有在学生未按规定完成学业时对其“一退了之”。
表面上看,高校清退超期学生,做出退学处理,是坚持严格的培养标准。从“不放水让学生毕业”这一角度看,是做到了“从严”,但是,有的被清退学生平时学习不认真,却没有人督促,以及有的被清退学生(尤其是硕士生、博士生)已经多年不到学校注册,失去和学校的联系,只是把学籍挂在学校,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学校的过程管理存在疏漏之处。
近年来,针对高校集中清退学业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尤其是本科生,也有家长和社会公众质疑,学校没有尽到培养责任,导致这些学生在大学里虚度时间、浑浑噩噩度日,走到被退学这一步。这种质疑有合理的一面。虽然大学生已是成人,要学会对自己负责,但是,由于缺乏大学学业发展指导,加之有的课程教学教师平时要求不严,缺乏自主管理能力的学生,就易于陷入迷失。
我国高校近年来都在推进学分制教学改革,学分制也称弹性学制,长可6年完成学业,短可3年就毕业。而推进学分制教学改革,就要求教师上好每一节课,重视课程质量把关,尤其是要通过强化过程管理、评价,让学生对学业不敢懈怠。但在具体教学中,有的教师上课要求不严,平时不布置作业,不组织学生开展研讨,撰写课程论文,对学生的考核,就是期末集中一次考试,这就让一些缺乏自主性的学生,每天“多出”很多时间,而且不知道怎么打发这些时间。有的学生就由此沉迷游戏,期末考试时几门不及格,想着还可以通过重修来获得学分,可重修时,情况依旧。
对于这些学生,学校多认为是他们自己荒废时间,不值得同情。然而,这种荒废,不论对个体、家庭,还是社会来说,都是令人痛惜的。更重要的是,这些“荒废”是可以通过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大学学业发展指导,以及加强课程教学过程性管理、评价,得以减少。
2019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提出,要为本科生配齐配强学业导师,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科学确定课堂问答、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业测评、阶段性测试等过程考核比重。这强化的就是对学生的过程培养、管理与评价,而落实过程培养、管理和评价,关键在于要建立引导教师把时间、精力用到育人中的考核评价体系。如果一次集中考试,与狠抓平时教学,得到的评价一样或者更差,包括因投入教学,影响到科研,以及平时对学生要求严,有的学生因管得太严而评分不高,等等,那么,教师就不愿意投入时间抓平时教学与管理,对学生采取放纵的态度。虽然有集中清退的操作,但这是难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
文/熊丙奇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