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均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须与时俱进、法治建设须不断加强。
报告显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犯罪数量上升。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4.9万人,年均上升8.3%;今年1月至9月,受理审查起诉5.6万人,同比又上升6.4%。二是低龄犯罪上升。检察机关起诉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从2018年3534人上升至2021年5334人,占同年起诉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从8.9%上升至15.1%,今年1月至9月达17.3%。特别是个别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恶性犯罪,情节极为恶劣,社会反映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回应社会呼声,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性下调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对经审查决定不予核准的,一律督促送专门学校从严矫治教育。三是犯罪类型集中。2018年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居前六位的分别是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强奸和故意伤害,六类犯罪人数占受理总数的76.5%。
报告同时指出,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2万人,年均上升6.1%。2019年至2021年,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从4.6万人上升至5.2万人,年均上升6.3%;其中,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占56.5%。
报告指出,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