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资金来源,引导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人民银行、外汇局决定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上调至1.25。
2016年4月,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推广至全国范围。通知明确,央行根据宏观经济热度、国际收支状况和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对跨境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进行调整,并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进行宏观审慎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和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进行管理,并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全口径跨境融资统计监测。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适用的企业仅限非金融企业,且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
根据通知,央行和外汇局可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和宏观审慎评估的结果设置并调节相关参数,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跨境融资进行逆周期调节,使跨境融资水平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设为1。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指出,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主要是调节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跨境融资行为的一个政策工具。管理层在调节这个参数时会综合考虑我国宏观经济、企业融资需求和外债风险敞口等。如果参数上调,意味着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跨境融资敞口空间提升,相应地将增加我国整体外债规模;如果参数下调,主要是为引导国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境外融资回归“风险中性”,避免外债敞口过大风险。
2020年以来,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曾多次变动。2020年3月份,为强化金融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央行和外汇局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政策调整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相应提高,有助于便利境内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当年人民币汇率走势先低后高,双向波动加大、弹性明显增强。2020年12月11日,央行和外汇局先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以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调节外汇资产负债结构。央行有关负责人当时表示,金融机构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21年1月,央行和外汇局又发布通知,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也由1.25下调至1。当时,周茂华表示,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主要影响境内企业跨境融资行为,下调该参数意味着境内企业跨境融资敞口空间进行压缩,相应地将减少我国整体外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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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