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以后还做好邻居。”
“打过闹过就拉倒。”
话音刚落,年过七旬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相视落泪。
近日,吉林省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民事申诉案件,给历时3年的邻里纷争画上句号。
初次探访
“不可能让步绝不和解”
“大娘,我们是延边林区检察机关的检察官,今天专程来看看您。”今年5月的一天,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宋春来带领办案检察官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民事和解工作。这是宋春来对包案办理的一起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的初次探访。
这起邻里矛盾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起因是一块地,双方当事人均已年过七旬,因为种植一块不享有使用权的邻宅闲置地发生争执,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导致一方当事人腰椎压缩性骨折。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同等过错,判决未受伤一方承担50%的责任,赔偿受伤方各项费用9000余元。被告方不服提出上诉,并在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后,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吉林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又申诉至检察机关。
“双方都很年长,又是多年的邻居,今后还要长期在一个区域共同生活,矛盾纠纷不彻底化解,他们的生活不可能顺心、舒心。对办案人员来说这是一起‘小案’,但对两位老人来说,这是他们‘天大的事’,必须做实、办好。”宋春来认真审阅案件卷宗,分析研判矛盾焦点,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务必根据申诉人要求调取相关证据,解除当事人心中疑虑,彻底化解矛盾。
工作专班通过走访、电话联络等方式,分别与双方及其家属沟通联系40余次。然而,申诉人态度坚决,表示绝不和解,不肯作出一丝让步,民事和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再次探访
“心里有道过不去的坎”
6月29日,宋春来再次探访案件当事人。在敦化林区检察院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当事人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一一回应双方的分歧点、争议点,认真释法说理。但申诉人仍觉得心里有道过不去的坎,再次坚持选择不和解。
7月6日,因案件办理时限到期,在充分研判证据、分析法理后,综合考虑听证会情况和听证员听证意见,承办检察官对这起案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案件可以结,但工作不能停,一定要把老人的心结打开。”宋春来说。
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坚持继续开展民事和解工作,反复登门向申诉人释法说理,加大力度做双方工作。
第三次探访
“打过闹过就拉倒”
“感谢你们一直以来的付出,让我感受到检察机关的真诚,理解了事情的情理、法理,我同意和解。”在工作专班多次沟通、反复说理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出和解意愿。
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和解,宋春来第三次探访当事人,主持双方的和解仪式,见证两位老人握手言和。
事发3年后,申诉人王某某及其丈夫李某某拎着水果、牛奶等物品,第一次走进纠纷中受伤的老人杨某某家里真诚道歉。
“打过闹过就拉倒。”杨某某激动地说。和解现场,当事双方老人都流下眼泪,近3年的“疙瘩”终于解开。
“这起案件办理中困难很多,但我们从未有过放弃的想法,感谢当事双方的理解和专班每一位检察人的配合,我们会以‘止于至善’的态度办理好每起案件。”案件承办检察官黄红梅感慨良多。
文/记者 刘中全 通讯员 刘保信 夏燕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