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医保局网站23日消息,针对“部分药品年底将调出地方医保目录”等新闻,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同志表示,国家医保局自2018年组建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工作,医保药品目录准入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创新建立药品目录准入谈判机制,在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基础上,把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用药范围。
在稳步扩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同时,针对医保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国家医保局把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作为一项重点任务。2020年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把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列入今年工作任务。
国家医疗保障局积极稳妥推进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工作,综合考虑各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和群众用药习惯、药品更新换代周期等各种因素,研究制定了地方增补药品三年“消化”计划,即从2020年开始,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逐步调出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药品,到2022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同志指出,基本医保制度建立之初,针对当时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少、地区间用药习惯差异大的情况,国家允许各省份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等实际情况,可以自行增补部分药品,但不能超过国家目录“乙类药品”数量的15%,这是针对当时医保环境的权宜之策。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4年间500多个新药好药被纳入目录,而且通过谈判后药品价格大幅降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已今非昔比,地方增补药品基本都可被国家目录中的药品更好替代,继续保留地方增补药品意义不大,反而造成医保药品目录管理的碎片化,影响医保制度的统一性、公平性和平衡性。
对于有网民称“地方将部分药品调出医保目录是因为医保基金不够用了”,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同志表示,“当然不是”,2021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88万亿元,支出2.4万亿元。总体上看,全国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收支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事实上,正是在医保基金的有力保障下,国家医保局2018年组建以来,逐步将许多新药好药调进医保目录,实现了医保用药保障范围明显扩大、水平显著提升。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