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现就全市上下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有风险,不回沧。近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来沧返沧。特殊情况确需来沧返沧的,严格实行闭环管理。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措施;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措施;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二、守规定,不外出。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须积极配合做好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和体温监测,主动报告健康状况,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不得擅自外出或与其他人接触。
三、涉疫区,须报告。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直辖市市辖区、地级市主城区、县(市)﹞和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来沧返沧人员,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属村(居)、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其他地区来沧返沧人员无需报告。
四、过站口,免费检。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所在地区﹝直辖市市辖区、地级市主城区、县(市)﹞、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人员,来沧返沧时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落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其它地区来沧返沧人员,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和鼓励接受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做到愿检尽检。
五、广布码,必扫码。所有公共场所、村庄、小区、机关、学校、医院、宾馆、商超、饭店、企事业单位须主动申领、醒目张贴“健康码(场所码)”,在入口处安排专人查验,不得“无码运行”,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广大居民前往上述地方,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
六、强预防,少聚集。倡导和鼓励每个家庭每周至少有一名成员参加一次免费核酸检测,将其作为做好家庭防护、对家人健康负责的有效措施。所有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居民,须积极接种疫苗,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坚持勤洗手、常通风,收取快递及时消毒。倡导婚丧嫁娶简办,主动及时报备。组织或参加大型聚会、培训等聚集性活动,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七、戴口罩,要规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空间或出入公共场所,须严格佩戴口罩。佩戴口罩要科学规范,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口罩潮湿或脏污要立即更换,不得随意摘戴、错误佩戴。
八、有症状,快就诊。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居民,须主动做好防护,及时到发热门诊治疗,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九、赴疫区,须谨慎。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高中低风险区变化情况,非必要不前往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直辖市市辖区、地级市主城区、县(市)﹞。确需前往的,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十、违法纪,必追责。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自觉抵制、积极举报各类谣言和违法信息,共同守护好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