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石返石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
广大市民,驻石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和省防疫规定,现就做好来石返石人员健康服务管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涉疫风险人员要主动报备
(一)风险地区人员报备。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和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来石返石人员,请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备。
(二)涉疫风险人员报备。在市域外完成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在第一入境点结束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以及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返石人员,请提前48小时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单位报备。
二、涉疫风险来石返石人员要积极配合管控
(一)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在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确需返石的,请主动配合“7天集中隔离”措施,并在第1、2、3、5、7天接受核酸检测。
(二)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在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确需返石的,请主动配合“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第1、4、7天接受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需接受7天集中隔离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在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离开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石后主动配合社区管理,自我健康监测,接受“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
(四)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在第一入境点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入境人员,返石后不再进行健康管理服务。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时间不足10天的,请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48小时前,告知目的地社区(村),入石后要补足10天管理措施。返程途中尽量优先选择专人专车或直达火车、航班,不要在中途逗留,全程佩戴N95(KN95)防护口罩、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由专车“点对点”闭环接回(引导返回),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
三、非涉疫地区来石返石人员无需管控
河北健康码无异常、没有7日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无需向社区(单位)报备,无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行落地核酸检测措施。入石后,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合理规划出行计划
请有出行需要的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区变化情况,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所在的县(市、区、旗)。确需前往的,请严格做好自身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已在中、高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出差、求学或工作的,确需返石的请主动向社区报备,并按要求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和家庭健康防护,继续严格落实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主动扫码等防护措施。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等感冒症状,要首先意识到自己是否有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倡导自有症状起的三天内要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一是请严格居家不外出,并提醒家人做好健康防护;二是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性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是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争取每天做一次核酸或抗原检测,每次检测请间隔24小时。
六、畅通防疫政策知情渠道
为方便群众了解防疫政策,我市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立了疫情咨询投诉专线,并在国务院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公布了各县(市、区)防疫部门联系电话,广大市民可24小时进行政策咨询。为加强对疫情防控“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整治,在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设立了疫情防控“九不准”公众留言板,畅通群众政策咨询、问题反映、举报投诉渠道。
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