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自燃,泰安交警景区大队民警迅速扑灭
齐鲁壹点
2022-05-30 18:33
5月28日下午四点左右,泰安交警景区大队二中队民警周刚带领辅警吕海兵、王志、王超巡逻至省道103泰山陵墓公园时,发现公园门口冒起滚滚浓烟,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了自燃。
为避免过往车辆及行人受到伤害,辅警吕海兵、王志、王超从后备箱中拿出灭火器开始灭火,周刚疏散围观群众并利用对讲机向指挥中心通报着火点具体位置,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期间,公园门卫、过路群众及一位途经此地的公交车司机也加入到灭火队伍中,经过紧张施救,车辆内部明火已基本扑灭,但车辆燃烧产生的残留物仍有零星火苗,为防止车辆复燃,周刚从附近园林借来橡胶水管继续对车辆周围继续喷洒,约3分钟后,消防部门也赶到现场,大家齐心协力,终于将明火扑灭,避免车辆爆燃引发更大的交通事故。
灭火工作告一段落后,经询问驾驶员张某得知,自己的电动车使用不到一年,今天本想骑车回家,途中闻到车辆一股烧焦的胶皮味,意识到情况不对后立即下车,不到一分钟车辆就被大火吞没,自己又没有可以灭火的设备,所幸路过的交警看到得以控制住火势。在全部处理妥当后,周刚一行4人才返回工作岗位继续执勤。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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