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因为手头紧,出租自己的银行卡,解了燃眉之急;有人贪图高额回报,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电话卡出售给他人使用……今年以来,梅州五华公安持续推进“净网2022”和“断卡”行动,打击战果颇丰。截至4月20日,共抓获39名涉“两卡”犯罪嫌疑人,侦破14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出租银行卡给他人用于“资金周转”
1月6日,五华县公安局网安部门会同相关派出所警力,在水寨镇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嫌疑人周某红。
经讯问,周某红交代其于2020年10月,在广州市务工时认识了一名福建籍男子,由于对方说自己的银行卡被限额了,想租用周某红的银行卡进行“资金周转”。
由于刚好手头比较紧,周某红将自己实名办理的1张银行卡租给对方,每日80元的租金,租期10天,从中获得800元的报酬。
五华县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某红出租给他人的银行卡总流水达到46万多元。
出售闲置银行卡获利5000元
2月24日,根据掌握的线索,五华县公安局网安部门会同水寨镇派出所,将出售银行卡犯罪嫌疑人郑某波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郑某波交代,2021年1月17日,他把自己名下闲置多年未使用的1张银行卡出售给了初中同学,获得报酬5000元。而他出卖该银行卡时,根本没有考虑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公安机关循线追踪,很快将购买银行卡的钟某平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平供认,其利用从郑某波手中购买的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平台刷资金流水20多万元,个人从中获利6000元。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覆灭
今年4月,五华县公安局网安部门会同刑侦部门反诈中心及相关派出所警力协同作战,捣毁了1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共查扣涉案手机13部,涉案银行卡18张。
4月13日,民警兵分两路,在梅县区一宾馆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明,同时在梅江区一家招待所客房内,抓获嫌疑人张某康。4月14日,经深挖扩线,民警辗转大埔县、梅县区及五华本地,又抓获张某鹏、范某亮2人。4月20日,再抓获3名嫌疑人。
经当地公安机关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明从2021年12月底起,组织张某康等人通过买卖银行卡、电话卡,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并从中非法牟利。
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却成了涉诈骗等违法犯罪人员的“帮凶”。五华公安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电话卡,以免因出租、出售“两卡”而卡住了自己的自由和前程。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