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未抚养过儿子却要求赡养,法院这么判
现代快报 2022-04-11 20:32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淮安男子赵乙,今年50多岁。2021年9月,他被自己的父亲赵甲告上法庭,要求他每月支付4000元赡养费。为何赵乙不愿意向70多岁的父亲赵甲支付赡养费?他的理由是什么?事情要从50多年前说起。

1969年,赵甲与表亲李娟发生关系并致对方怀孕,而李娟怀胎七个月就生下了赵乙。从1970年起,赵甲就与李娟一家完全断绝了来往,赵乙从小是跟着外公、外婆、舅舅等人生活的。

赵乙在庭审期间说起了自己的往事,表示他小时候,赵甲没有抚养过他一天,没有给过一点温暖,也没为他花过一分钱。

时至今日,赵甲年事已高,身患高血压、脑梗、肺病等疾病,住在某养老中心。他认为自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经济来源,于是找到赵乙,可赵乙明确拒绝支付赡养费用。父子二人这才闹到了法院。

赵甲的理由有两点。首先,双方系父子关系;其次,赵甲的房屋于2011年拆迁,按照政策,他取得了一片宅基地和约5万元的拆迁款。后来,赵甲将拆迁款中的4万元给了赵乙。所以,他认为赵乙应该支付每月4000元的赡养费用,并支付一笔医药费。

赵乙在庭审时辩称,这4万元是赵甲说要留着办后事用的,其余拆迁款及赵甲的工资都是由赵甲的侄子保管。赵乙还表示,他并非不愿意赡养,在2019年赵甲生病住院期间,村里曾调解过赡养事宜。当时,赵乙要求赵甲的侄儿将赵甲的钱算算清楚,然后由他接回家赡养服侍。可侄儿一再拒绝,还将赵甲送到养老院。赵乙称以自己的经济收入,是无法每月支付数千元的。

法院认为,虽然赵甲未抚养过赵乙,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现赵甲患病且生活困难,赵乙应履行赡养义务。赵乙要求将父亲接回自己家中进行照顾、赡养,不违反相关规定,法院予以准许。

2022年1月17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赵乙将赵甲接回家中照顾并尽赡养义务;如不能将赵甲接回家,每月应给付1800元赡养费。(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叶婉

相关阅读
子女要赡养老人 老人也应体谅子女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0-18
六旬女儿无力赡养,九旬老人起诉孙辈索要赡养费,法院怎么判?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0-09
多子女家庭为赡养老人闹矛盾怎么判?子女经济能力不同 赡养费金额不必一样多
武汉晚报 2024-08-21
七旬老夫妻起诉4个子女不赡养 两女儿称父母偏心 钱和房都给了儿子
成都商报 2023-09-01
两女儿推诿不养老 被八旬父告上法庭
扬子晚报 2023-08-08
老人不愿住儿女家,坚持住养老院,能否要求子女支付养老院费用?
山东高法 2023-02-23
有老人因家产分配争议不愿被探望 有子女为多分财产阻拦探望 探望权纠纷案怎么判?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1-16
普法|子女不给赡养费,不回家探望?老人的物质精神权益法院都会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1-02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