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此,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每年两会,家庭教育都是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之一。自“双减”政策推行以来,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如何为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助力家长提升家庭教育质量?
“家务事”纳入法律规制范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补齐民生保障法律短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修改教育法,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两次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推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强调,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一些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抚养监护义务、为孩子订“娃娃亲”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令,对虐待儿童的剥夺监护权,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
家长须谨慎选择家庭教育指导培训
如今有孩子的家庭越来越重视家庭教育,这是种好现象,但不等于所有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都需要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指导,也不等于所有父母都要考家庭教育指导师。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这意味着相关培训活动既需要规范,也需要回归公共属性。当各地学校、社区等机构,为想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消费者及家长提供公益性培训,也会遏制市场乱象。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育才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高琛建议,政府需要承担重要责任,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建议,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行业监管。一是将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列入新的职业目录,予以规范和管理。二是尽快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制度。三是由教育部门会同全国妇联研制出台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业标准,以确保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家庭教育也是一门学问,不仅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不同性格的孩子需要不同的教育方式,而且不同的父母、不同的家庭环境也需要不同的施教方式。所以,对家庭教育指导有需求的家庭需要谨慎选择指导师。消费者只有理性消费、慎之又慎,才能避免后续纠纷。
代表委员为家庭教育支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这也对家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助力家长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孩子人格修养全面发展,代表委员们纷纷支招。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倪闽景认为,家长需要教育观念的更新。家长以为把孩子送到培训机构学习是对子女教育的重视,要比“躺平”好得多。但是,重视孩子教育的最好方式恰恰是更多的陪伴、倾听和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总校长崔建梅认为,家长应该明确减负不代表减轻家长的责任。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责任人,家长要发挥好家庭教育的积极影响,营造健康向上的家庭氛围。“双减”后,家长应该充分利用多出来的亲子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和劳动教育等,培养孩子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习惯品行,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剑萍表示,家长要着眼于孩子的终身发展,要让今天的学习能为孩子一生的发展奠基,而不是一味地让孩子早学、多学、快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郭文圣建议,社会、家庭、学校通力合作,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孩子人格修养全面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院长马瑞燕建议加强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家庭预防。加强家长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为所有育龄家长开设家长课堂,普及抑郁症、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规律和心理特征相关知识;编撰出版少年儿童心理学科普类书籍,制作少年儿童典型心理问题表现及家长正确应对的科普读本和视频资料,提高家长对孩子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度和识别能力;借助主流媒体以各种形式正向宣传普及心理、精神疾病等相关知识,设计制作播演比较典型、有影响的亲子交流互动教育节目,构建和谐家庭氛围。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