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2021年年报正在陆续披露中,虽然整体经营业绩上升,但部分券商涉及债券违约方面的纠纷有所增加,拖累了年报业绩表现,折射出了债券承销业务发展中的“风险点”。
近年来,多家券商卷入债券违约案中。Wind数据显示,2021年至今发生了182次债券违约,其中券商参与主承销债券出现93次违约,总计涉及35家券商或券商子公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广发证券等成为“踩雷”大户。
“债券承销的收费本身就比较低,但是一旦踩雷债券违约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业内人士认为,债券违约风险不断暴露,券商作为中介机构,必须加强尽调与完善风控措施。
债券违约诉讼拖累券商业绩
年初以来,已有多家券商披露了年报或未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债券违约纠纷成了拖累一些券商业绩的“烫手山芋”。
粤开证券2021年报显示,公司营业外支出高达2.07亿元,同比大增1683.87%,拖累了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公司称主要因民事诉讼预计的损失增加。其在年报中披露了多起诉讼,其中一起由公司债券违约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诉讼金额1.09亿元,预计形成负债。
据悉,2016年12月1日,由粤开证券主承销,胜通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7鲁胜01”“18鲁胜01”“18鲁胜02”,目前均已实质性违约。洛肯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粤开证券提起诉讼。2021年12月23日,由于在为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未勤勉尽责,证监会对粤开证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了责令改正、罚款、警告等处罚。
此外,券商作为债券投资人也同样“踩雷”。锦龙股份近日公布了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涉及债券纠纷诉讼的最新进展,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已经反映在中山证券的当期损益中。中山证券2021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中山证券净利润由2020年的2.41亿元转为亏损1.24亿元。
据悉,2018年8月23日,中山证券稳健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购买了面值1亿元的“18泛海F1”债券。2021年6月至10月间,泛海集团先后向中山证券支付利息188.9万元与本金4000万元,泛海集团尚拖欠中山证券本金5888.9万元。根据北京东城法院最新判决,中山证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金2000万元及到期未兑付的利息170万元追索胜诉。
违约赔付风险加大
据Wind数据,2021年以来券商参与主承销债券出现93次违约,其中中信建投、海通证券和广发证券“踩雷”债券违约次数居前三名。
从债券违约类型看,券商参与主承销的违约债券中,私募债和一般公司债占比最多,合计占九成。从违约主体性质看,民企的债券违约较多;从违约主体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于房地产、航空行业。
中介机构的“缺位”也会进一步增加债券违约风险。信达证券非银分析师王舫朝表示,券商债券承销此前一度大打价格战,恶性低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造成机构看门人职责“通道化”,在这其中极易发生风控把关缺失,影响承销机构执业质量。
当前,券商面临更加严格的法律环境和更高的赔付风险。2021年9月,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五洋债案”二审判决出炉,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陈志樟、承销商德邦证券和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7.4亿元的债务本息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此前,证监会对德邦证券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处罚。“这对中介机构执业过程中的履职尽责提出了更高要求。”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说。
强化中介机构实质风控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于债券业务的管理亦在强化,旨在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2021年7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投行业务违规问题台账,重点对项目撤否率高、公司债券违约比例高、执业质量评价低、市场反映问题较多的证券公司开展专项检查”。
此外,针对公司债券低价竞争乱象,中证协曾在2021年9月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明确表示会对涉及低价竞争的相关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扣分,以警戒行业有序展业。
在从严监管之下,因公司债券业务违规而吃“罚单”的券商并不少见。2021年以来有包括海通证券、粤开证券、国海证券、中山证券等在内的多家券商被罚。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要敦促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勤勉尽责,法律的严惩至关重要。他建议券商从两方面着手防范风险:一是加强风控,规范内部流程;二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其拥有更高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招商证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此前在采访中表示,证券公司需进一步完善债券类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制度、流程,并在执行中完整履行相关程序,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审慎、充分的核查,以确保项目尽职调查的广度和深度达到规定的标准,并做好履职留痕。
“要树立合规与风控是公司发展生命线的意识”,粤开证券在年报中表示,公司要加强合规风险管控。开展大风控体系建设,强化业务实质风控,将风控嵌入业务全流程;构建风险文化体系;加大自身合规检查的频度深度,加强业务规范管理。同时积极应对诉讼案件,尽力减少公司损失,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