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学习写作,脑袋里没多少小说概念,也不太明白长篇中篇短篇。我们说一个人喜欢看书,喜欢看小说,差不多都一个意思。后来学习写作,想哪写哪,想多长写多长。因为写,才知道还有长中短之分,在这之前,只知道议论谁小说好看,谁的小说更有名气。
看小说的最大好处是随意,想看看,不想看把书扔了。开始写作也这样,兴冲冲开个头,不想写了,弃之如废纸。很快发现这不好,别人的书你不看,没任何损失,书仍然还在。你写的小说半途而废,过了这村没这店,没了就没了。因此我的经验是逼迫自己,要么别写,要写,非得写完。别老想着写世界名著,你先老老实实,乖乖地把手头活干完。
小时候有过很多梦想,从未想过当作家。上大学,中文系学生都写小说,我跟着凑热闹。也曾想做批评家,逮谁骂谁,准备将当时最好的散文家杨朔先生狠狠批判。论文题目是《杨朔散文的告别》,指导老师是杨朔粉丝,看了我的论文,眼睛里全是眼泪,说你的观点确有对的地方,可是我感情上受不了。
于是调整方向,战略性转移,做学生的别跟老师过不去。在我看来,小说和散文没啥区别,既然老师不喜欢,干脆改写小说蒙事,反正读大学,无非为了一个文凭。为文凭可以不择手段,正好中文系搞创新,允许用小说代替论文,我已写了一堆小说,随便挑一篇顺利毕业。
作者叶兆言
结果断断续续就一直写小说,一眨眼,三十多年过去。我不止一次说过,自己与文学,属于始乱终不弃,先上床再闪婚,结了婚才恋爱。在今天根本不算什么,都这般潇洒,在过去,在我们年轻时,还真是个事。
不知不觉中,写了一大堆小说,其中最多的是中篇,收集一起,厚厚的八大本。为什么写了这么多,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无非是写了就写了,开弓没有回头箭,一旦开写,顺理成章就把要写的小说写完。当然还有时代因素,在我写作欲望最旺盛的日子里,无论刊物,还是读者,都喜欢中篇小说。
真怀念开始写作的岁月,曾经一天写过两个短篇,四天完成一个中篇。年轻永远是好,年轻有用不完的精力。有人问写那么多小说有什么秘诀,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想不出答案,只能瞎敷衍,说自己看了很多外国小说。事后想想,这答案肯定不对。毫无疑问,自己确实看了不少小说,然而看的人很多,看得多与写得多,未必有什么直接关系。
正确答案可能就一个字,不停地“写”,只要写,只要能够坚持,谁都可以这样。
本文选自2015年7月6日新民晚报
原题为《小说的多写》
来源:当地
编辑/韩世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