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霍云成受贿案一审宣判,霍云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南都记者注意到,霍云成曾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曾违规安排下属购买、宣传《平安经》。
非法收受财物1200余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22年1月21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霍云成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对被告人霍云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扣押在案霍云成受贿赃款人民币七百四十二万四千二百三十六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剩余赃款人民币四百六十五万八千三百五十二元。霍云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霍云成在担任吉林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松原市公安局局长,白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利用其本人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干部调整、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08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霍云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霍云成在监察机关仅掌握小部分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且对全部犯罪事实如实供述,案发后部分返赃,认罪态度好,对其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曾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安排下属购买、宣传《平安经》
公开简历显示,霍云成此前曾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2000年,霍云成获任吉林省公安厅外管处处长,2003年6月任吉林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2006年2月,霍云成调任地方,先后出任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松原市公安局局长,白山市公安局局长等职。
2016年4月,霍云成离开白山市,赴任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2018年10月,任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厅长(局长)。
南都记者注意到,吉林省纪委监委此前在处分通报中提到,霍云成与此前引发广泛关注的《平安经》事件有关。2021年4月6日,吉林省纪委监委通报霍云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中首先写明,“经查,霍云成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安排下属购买、宣传《平安经》。”
南都此前报道,2020年5月9日,吉林应急管理公众号曾发布《拜读平安经感言》等文章宣传推广《平安经》,该书作者为时任吉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贺电。
2020年7月,《平安经》书中“眼平安,耳平安,鼻平安,舌平安,身平安,意平安”等内文被曝光,该书以“XX平安”为主题,从人的部位、全球地名到各行业,按“XX平安”列举一遍,引发网络热议。
事发后,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微信公号转发并称赞“平安经值得一读”的内容被删除。
2020年7月3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吉林省委决定,免去贺电同志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职务。半个多月后,同年8月19日,吉林省纪委监委通报霍云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采写:南都记者 马铭隆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