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21年银行被开具的罚单,反洗钱已成为第二大被处罚案由,近日又有银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被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发布的关于印发《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下称《指引》)的通知要求,法人金融机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或更新本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制度,以符合《指引》的总体要求,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于新制度的首次自评估。
看似离我们很远的反洗钱行动其实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反洗钱工作已经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稳定的重要保障,未来银行将加大反洗钱的投入力度。
反洗钱是罚单主要案由
近年来,对于银行反洗钱的罚单层出不穷。回顾2021年,反洗钱和信贷管理算是银行领罚单的重灾区。比如据统计,中国银行便有6张因违反反洗钱法被人民银行处罚。据南财智库-21世纪资管研究院联合极客合规发布的报告,2021年开具的反洗钱领域的罚单达到1460张,占比15.84%,数量较上一年大增50%;占比也由去年的12%增至15.8%,连续两年成为第二大被罚案由。
2021年11月,人民银行发布的《2020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提到,2020年我国打击洗钱犯罪成效显著,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4319家报告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近118亿笔,可疑交易报告258.67万份,同比分别增长6.5%和57.96%。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昆仑银行”)因存在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行为,被罚款269万元。同时,昆仑银行时任多位高管亦被处罚。
因对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对时任昆仑银行行长佐卫处1万元罚款;对时任昆仑银行副行长、行长何放处4.5万元罚款;对时任昆仑银行行长助理王明东处6万元罚款;对时任昆仑银行副行长严九处1万元罚元。
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官网上公示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发生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款165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因银行结算账户交易监测不到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未备案或超期备案、开立具有对外收付功能的虚拟账簿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款165万元。
央行发布的《中国反洗钱报告2020》显示,人民银行全年共对614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其中87%为法人机构,依法处罚反洗钱违规机构537家,罚款金额5.26亿元,处罚违规个人1000人,罚款金额2468万元。
“自2021年三季度银保监会开出第一张反洗钱罚单开始,金融机构反洗钱便已步入实质性的多头监管时代。2021年的反洗钱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也构建了多部委监管职责框架。未来多头监管将成常态,反洗钱义务机构也将面临进一步的合规压力。”曾任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分析部主任的倪建明表示。
银行需加大反洗钱投入
从2004年,人民银行牵头成立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反洗钱相关的23个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到2018年人民银行的银办发120号文,就已要求特定非金融机构必须承担反洗钱义务,并接受人民银行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检查和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再到去年的反洗钱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我国对反洗钱的监管逐渐完善趋严。
“反洗钱法的修订最直接和最根本的变化是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大方向的调整,凸显从合规性到有效性的变化。”律商联讯风险信息中国区域总监、公认反洗钱师协会会员陈志平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反洗钱法发布以来,我国反洗钱工作制度日趋完善,反洗钱监管效能显著增强,打击洗钱和上游犯罪取得成果,参与反洗钱国际治理与合作不断深化。”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巢克俭认为,当前修法有其必要性,“当前,我国反洗钱工作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现行法律在反洗钱目标任务、理念、义务范围、调查、处罚等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使反洗钱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服务于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工作,急需进行修改。”
陈志平指出,需要看到的是随着中国反洗钱整治的推进,部分已见成效。举例而言,比如以前的反洗钱法就像买车人只关心车里是否硬件齐全,而现在更要关注开车时的细节,是否系紧安全带,是否遵照交通法规。“回归到金融行业,我不仅要知道金融机构有没有反洗钱的人员配置、系统流程机制,我还要知道你是否有效地应对了企业风险,投入的人员和系统是否有效保证反洗钱的管理水平。”
他认为,未来中国的银行还有更多的路要走。第一个是对风险的一个认知水准,不同金融机构面临的洗钱风险不同,要根据各行的业务细节、机构规模、客户群的分布来判断;第二要做好客户的尽职调查,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对客户办理金融服务背后的意图也要有所了解;第三是对所有权的一个穿透,识别资金最终受益人是谁,从而更好地甄别相关客户或者业务的洗钱风险,也是监管和国际反洗钱组织对我国金融机构未来期许的地方。
根据国际反洗钱官方组织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中国2021年反洗钱工作的“强化后续报告”,我国反洗钱工作在两方面存在不足:一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尽职调查中,对客户身份识别、制裁及最终受益人识别不到位(涉及3条内容);二是对支付等特定非金融机构,在尽调、风险评估、监管措施等方面要求不明确。
从银行对客户的身份识别来说,仍需要完善。举例而言,有一种洗钱手段名为跑分,实则是参与者用自己的银行卡,对公银行账户、第三方收款码等支付工具,让不法分子利用这些账户转移非法资金,协助不法分子进行洗钱。而不法分子会用伪装和现金奖励的模式诱使跑分者协助洗钱。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就在近期侦破了一起特大网络“跑分平台”案,涉案流水金额高达500亿元,银行须加强识别“跑分”模式下的洗钱行为,进一步降低潜在金融风险。
上海富拉凯律师事务所银行风险合规部认为,单从银行防范客户利用跑分洗钱的角度分析,正因为跑分的本质,就是出租银行卡、对公银行账户、收款码等给不法分子使用,因此如何辨识出这些有问题的银行卡或账户便成为关键所在。
至于参与跑分最常见的对公账户,多以无实际经营地址、无真实经营或无人员的“空壳公司”为主,客户主体特征则类似出租、倒卖银行账户的主体,银行只要强化客户开户环节的尽职调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流动就业群体等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严格把关,就可以消除很大一部分利用银行卡跑分的洗钱风险。
此外,陈志平还指出:“在反洗钱的管控中,金融机构的领导要有足够的重视,反洗钱工作不仅仅停留在业务部门,而是从董监高人员建立反洗钱重要性的意识,从上而下的建立起来这样一个反洗钱合规的文化,并且保证说我们金融机构有足够的投入在反洗钱的各项资源上面。”
从开具的罚单来看,又罚机构又罚高官已成常态。人民银行《2019年中国反洗钱报告》中,就着重提到了“双罚”成效。2019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共对1744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针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罚款金额合计2.15亿元,同比增长13.7%,基本实现“双罚”。其中,依法处罚违规机构525家,罚款2.02亿元;处罚个人838人,罚款1341万元。
“观察行业趋势,我们可以看见各行在反洗钱的团队和技术上投入将越来越大,后续管控措施较成熟的银行将能够进一步扩张业务,而无法全面防范洗钱风险的银行则将业务收缩,避免接触风险较高、超出防范领域的业务。”陈志平表示。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