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已经国务院审议批复,并正式印发。1月11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在发布会上表示,截至去年底,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2200多万困难群众领取了租赁补贴。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其他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同时,各地还加大了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环卫工人等困难群体的优先保障力度,让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继续指导和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其他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同时,继续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提升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潘伟表示,当前,人口净流入量大、房价高的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比较困难。从中央到地方通过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帮助降低租赁住房建设成本,引导各类主体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应新市民、青年人的租住需要,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缓解了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促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二是调整了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促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十四五”期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分别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47万、60万和40万套(间),均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左右;40个重点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约为26%。三是为城市吸引人才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撑。上海、西安等很多城市都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布局在新城或产业聚集区,吸引新市民、青年人到城市就业,提升了城市竞争力。
潘伟介绍,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细化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加强监督管理;省级政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监测评价。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编辑/马晓晴
校对/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