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务院宣布第四季度对制造业中小企业缓税2000亿元后,具体政策实施细节出台。
10月29日晚,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开了《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了缓税政策范围、标准等政策细节。
细节一:4亿元以下制造业企业可享受缓税
今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增加了制造业企业生产成本,制造业企业面临较大挑战。由于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因此缓税政策聚焦在制造业中小企业,目的在于缓解企业现金压力,帮助企业纾困,从而稳就业稳经济。
根据《公告》,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共包括31个大类,比如食品、纺织、医药、化学、石油煤炭等制造业,涵盖范围广。
而要享受缓税,必须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此次《公告》给出制作业中小微企业标准,而判断标准只有一项即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即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为制造业小微企业。这里的企业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此次缓税力度较大。此前减免税优惠政策多数针对小微企业,而此次缓税还包括2000万元至4亿元范围内中型企业,这对于稳定我国经济的基本面,促进转型及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计算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十分关键。此次《公告》明确,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税务总局也给出具体销售额计算案例(详见文末链接)。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告》给出的年销售额计算方式中,成立未满一年和新成立企业也在缓税政策范围内。
细节二:缓税涵盖五税两费,只限第四季度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开信息,此次缓税主要涉及5个主要税种。而这次《公告》在此基础上,新增了两项收费。
根据《公告》,此次缓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专家认为,上述五税两费占企业税费负担中比重很大,因此缓税费力度较大,企业获得感强。
《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缓缴上述税费50%,制造业小微企业则可以缓缴上述全部税费。
此次缓税费只限第四季度(10月、11月、12月)。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方便纳税人在这一期限内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纳税人在登录电子税务局时,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公告》规定各项税费的提示,纳税人可以选择缓缴或不缓缴。确认缓缴的,则可以享受相关缓缴税费优惠政策。
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根据纳税人按月申报和按季申报纳税的不同,纳税人可能在明年2月或4月需要补缴去年第四季度缓缴的税费。
细节三:依法延期纳税和汇算清缴不受影响
此次《公告》对制造业中型企业缓缴税费50%,大型制造业企业则不再此次缓税费范围内。但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缓税。
比如,因不可抗力,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企业,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另外,该负责人表示,纳税人符合《公告》规定条件,选择适用缓税政策的,其缓缴的税款视同“已预缴税款”,正常参与所得税汇算清缴补退税的计算。同时,纳税人应当按照享受缓缴政策确定的缴税期限缴纳缓缴税款。
来源/第一财经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