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了朋友50万还不上,却又玩起了失踪,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因无法购买高铁票、机票导致出行受限,不愿履行还款义务的他竟伪造军官证打算在大兴机场登机,被识破后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10月2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东城法院获悉,郦某刚解除拘留就被罚款1万元。
被执行人郦某与申请执行人赵某系朋友关系,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万元,并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后因郦某未按期还款,赵某向公证处申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执行证书并向东城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东城法院执行团队迅速展开对被执行人郦某名下财产的查询,经查询反馈,郦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执行法官未能找到郦某下落,郦某随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郦某出行受到了限制,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也不能乘坐高铁、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出行受限但又不愿履行还款义务的郦某动起了歪脑筋,10月9日,郦某拿着伪造的军官证准备在大兴机场乘机以图侥幸蒙混过关,从而通过安检躲避限制消费令的制裁,然而就在通过安检通道过程中就被机场安检人员识破并报警,大兴机场派出所口头传唤郦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郦某是法院限制高消费人员,其持有的军官证系伪造。郦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查明郦某是法院限制高消费人员,大兴机场派出所随即向东城法院执行局通报了相关情况。接到线索后,该案的执行法官宋旭阳迅速同办理案件的派出所民警取得联系,获知郦某于10月19日拘留期满。10月19日一早,宋旭阳法官就带着团队赶往北京市拘留所等候郦某解拘释放。刚从拘留所出来,郦某就被带上了东城法院的执行警车。
“因你违反限制消费令的相关规定乘坐飞机出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决定》第十一条,现对你的行为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宋旭阳法官向郦某宣读罚款决定,同时向其释明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的后果。
“法官,我错了,我之前一直心存侥幸,我马上交钱……”面对罚款决定,郦某当场缴纳了罚款,一再表示自己认识到了错误,会积极想办法还钱。最终,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郦某并非个例,此前,东城法院执行局就通过首都机场派出所通报的线索,准确掌握了冒用他人身份证乘坐飞机的被执行人下落,并及时跟进执行,最终促成案件的顺利执行。“这类被执行人多数存在侥幸心理,通过采取借用亲友证件,捡拾、购买他人证件或伪造证件等方式购票乘机,自认为能够蒙混过关,殊不知这样的行为违法,会受到法律严惩。”宋旭阳说。
据宋旭阳法官介绍,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宋旭阳法官还提示,被执行人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旦被纳入限制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出行乘坐交通工具必然会受到相应限制,生活也会受到影响,因此,被执行人要勇于面对,积极协商促进履行,切勿以身试法。
通讯员 刘鑫 杨晨晖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