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号“海南省教育厅”10月11日消息,为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形象,建立良好教育生态,结合师德专题教育活动,省教育厅于2021年7月开展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认真落实相关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极少数中小学教师缺乏纪律意识,顶风违纪,有偿补课问题仍屡禁不止。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整肃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广大教职工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现将近期我省各地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一、琼海市某学校教师王某某、杜某某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2021年7月,王某某和杜某某接受本班学生家长约请对部分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王某某和杜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琼海市教育局决定,给予王某某警告处分,扣发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奖,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评优评先,调离原单位;对杜某某进行诫勉谈话,扣发2021年度下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50%年终奖,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评优评先。
二、澄迈县金江镇某学校教师李某某、唐某某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问题
2021年7月,李某某、唐某某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有偿补课。李某某、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澄迈县教育局给予李某某、唐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三、屯昌县某学校教师王某某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2021年7月,王某某违规开设补习班进行有偿补课。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屯昌县教育局给予王某某行政警告处分。
四、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某学校陈某某、刘某某、符某某、符某、韩某等5人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2021年7月,陈某某、刘某某、符某某、符某、韩某等5人违规开设补习班进行有偿补课,收取补课费共计6000元。陈某某、刘某某、符某某、符某、韩某等5人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对5名在职临聘教师作出辞退处理,并要求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大排查、大整治的专项活动。
五、三亚市某中学违规开展有偿补课问题
三亚市某中学2022届高三学生放暑假前每人收取补课费1500元,原计划暑假期间提前一个月补课,后因疫情未实施。该校的行为违反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琼教财〔2021〕97号)》等有关规定,三亚市教育局责令某中学清退所收的补课费,对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学校及学校负责人本年度评先资格,取消学校高三年级所有班主任本年度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审资格。
上述违规行为的发生,反映出极少数教师对国家和省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制度置若罔闻,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不强,心存侥幸,背离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我省师德专题教育、作风整顿建设年、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对违反师德行为敢于“亮剑”,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惩处一个,教育一片,持续保持查处师德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方和学校,将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典型案例和我省各地各校查处的相关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克服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加强自我修养,坚守行为底线,坚决抵制有偿补课行为,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四有”好老师。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