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江苏扬州江都区挂牌3宗涉宅地块,总出让面积14.1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57万平方米,总起价10.8亿元,预计8月30日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出让。
媒体获悉,其中,明珠路东侧、华山路南侧NO.2021G01地块,出让面积37985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面积68373平方米,为商住用地,商业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地块总计容面积的3%-5%。起价3.42亿元,起始楼面价5002元/平方米,上限价格6.84亿元,上限楼面价10004元/平方米。
根据出让要求,乙方(竞得人)须在江都区范围内注册外资企业一家,自依法竞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30日内实际到账外资不低于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为保障该区域防洪排涝安全,便于地块的开发利用,新都河整治工程由乙方为甲方(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代建。 新都河整治工程(大涵河至泰山路)长约2400米,工程建设总投资约3000万元(不含河道用地费用)。其中:甲方承担约170万元(办理工程建设前期手续费用),乙方承担约2830万元(主要用于河道工程建设);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负责筹集工程建设资金,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监理队伍,组织施工完成代建任务。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无偿交付甲方,代建工程产权归甲方所有。
新都路东侧、华山路南侧NO.2021G02地块,出让面积27322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面积40983平方米,为商住用地,商业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占区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15%。起价2.26亿元,起始楼面价5514元/平方米,上限价格4.52亿元,上限楼面价11029元/平方米。
根据出让要求,为优化江都东北片区路网结构,推进J11-21B-01地块项目南侧嵩山路工程顺利实施,嵩山路道路工程由乙方(竞得人)为甲方(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代建。 嵩山路(新都北路—规划纵一路)用地面积:17872平方米;总投资约:3150万元。其中:甲方承担约911万元。(办理工程建设前期手续费用约56万元,土地征用约855万元);乙方承担约2239万元(主要用于迁改道路施工红线范围内供电、弱电等线路、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道路主体及配套工程建设等;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技术参数,负责筹集资金。与甲方共同选择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等队伍,组织施工完成代建任务。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无偿交付甲方。
文昌东路南侧、黄河南路西侧NO.2021G03地块,出让面积75747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面积136344.6平方米,为住宅用地。起价5.12亿元,起始楼面价3755元/平方米,上限价格10.24亿元,上限楼面价7510元/平方米。
根据地块要求,三和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所需回迁193户,住宅安置房共计330套,建筑面积约41553平方米,按挂牌价450万元/亩测算:住宅楼为8935元/平方米(楼面价3750元/平方米);乙方(竞得人)须在江都经济开发区辖区内投资一座总投资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智能制造工厂,工厂须配备装配式建筑生产及建筑机器人研发等功能,需在本协议签订18个月内完成智能制造工厂首期的建设并认定投产,达产后智能制造工厂综合税后不低于2000万/年,设备投资不低于5000万,该项目须在2022年8月30日前认定为扬州市工业重大项目;乙方须在江都区范围内注册外资企业一家,自依法竞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30日内实际到账外资不低于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编辑/崔心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