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皇庭国际(000056.SZ)收到2020年年报问询函。
问询函要求皇庭国际披露收购深圳市皇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商务服务”)股权的原因、及纳入合并报表等诸多事项是否合规;皇庭投资、皇庭产控等股东股权被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要求皇庭国际针对一年内到期的38.02亿元有息负债的偿债计划、资金来源及筹措安排,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等16个问题进行回复。
11页问询函窥得“试错止损”
根据2020年年报,皇庭国际实现营业收入6.86亿元,同比下降31.24%;归母净利润-2.92亿元,未能实现盈利。
报告期内,皇庭国际收购实际控制人控股的皇庭商务服务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说明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及具体依据,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协议安排、交易对价支付时点、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变更等事项,将皇庭商务服务纳入合并报告的时点、是否满足控制权转移的条件,纳入本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金额。
除对皇庭商务服务纳入合并报表提出质疑外,从深交所长达11页的问询函中,也可窥得上市公司近年来对市场误判及战略失误所带来的经营困境。
问询函指出,皇庭国际与同心基金、同心再贷款和皇庭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同心基金和同心再贷款在2021年3月31日前应向皇庭国际支付359,933,389.39元,该约定日期与临时公告披露事项不一致,请核查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回款情况及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皇庭国际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股权转让某种程度上是皇庭国际战略试错止损的重要动作。2015年,正值深圳房地产市场热闹时刻,起家于深圳的皇庭国际由于商业地产板块营收不甚理想,选择借助私募九鼎系旗下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皇庭系外第二大持股股东优势资源,进入金融服务和融资租赁服务。
早年间,皇庭国际以股权收购方式成为同心基金第一大股东,获得了同心基金旗下同心再贷款的小额再贷款金融牌照,此后又陆续获得了直接贷款、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保险经纪等多个业务牌照。
此后,皇庭国际对外资料称是一家以商业地产开发和商业经营为主的企业,主营业务是商业不动产运营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各配套服务业务。
不过,皇庭国际从2019年开始便持续剥离金融业务。2019年12月,皇庭国际将同心再贷款51%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同心基金,皇庭国际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同心基金22.34%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截至2020年报期末,该项股权转让已完成,同心再贷款成为皇庭国际参股公司。
业内人士分析称,商业地产营收不及预期,众房企纷纷开启多元化转型布局,皇庭国际选择进入金融领域,不过收效甚微。
正寻求债务置换解决方案
事实上在深交所下发问询函前,皇庭国际已深陷债务泥淖。
因借款合同纠纷,中信信托对皇庭国际及相关方提起诉讼,申请查封了子公司融发投资名下皇庭广场的不动产,查封期限为36个月。此次借债主体为皇庭国际的子公司融发投资。
2016年,融发投资与中信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亿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30日。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笔贷款仍有27.5亿元未还。中信信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申请诉前保全。
值得注意的是,这仅为皇庭国际的一笔债务,其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合计为38.02亿元,而货币资金余额仅为1.17亿元。问询函要求皇庭国际结合年内到期债务情况、现金流及重要收支安排、公司融资渠道及能力等,偿债计划、资金来源及筹措安排,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皇庭国际董秘吴凯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经营处在常规状态,皇庭广场目前是诉前保全,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为抵押查封状态,查封暂不影响商场和商户正常经营。
实际上,皇庭广场是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亦是深圳地标性建筑之一。2009年,皇庭国际实控人郑康豪通过取得深国商实控权后,皇庭广场的开发才进入快节奏阶段,并在2013年正式对外开业。业内也将皇庭广场看成上市公司能融资还债的最大筹码。
对于迫在眉睫的偿债计划,吴凯坦言目前公司自有资金不太可能解决问题,正在洽谈其他金融机构,寻求债务置换的解决方案。
在流动性枯竭的当下,皇庭广场能否自救成功,核心资产是否会易主,记者将持续关注。
编辑/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