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新闻发布会,现场公布了五起优秀案例,其中包括董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为四川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2008年以来,以董某、余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汉源、石棉,以开设赌场、组织人员前往澳门赌博等非法活动为经济依托,实施大量有组织违法犯罪。
据介绍,这个组织长期笼络同乡和招纳、纠集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董某、余某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层级分明、分工具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除此以外,该组织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维护赌场秩序、非法收取赌债、殴打举报群众;通过强迫交易、投资、控股等方式聚敛了大量财富,向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提供资金、配备车辆,维系、发展、壮大组织;在雅安、凉山、成都等地通过有组织地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上亿元,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部分收益用于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安排多名组织成员练武以提高组织威慑力,实施走私武器、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实施持枪抢劫、持械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性质明显的违法犯罪37起。该案查扣2支双管猎枪、2支制式手枪,80余发子弹。该组织拉拢腐蚀警察获取非法庇护,使其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以罚代刑、未能及时打击。共查处公安民警6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2人。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严查细审,监督有力。对审查发现的漏罪漏人情形,依法加强监督,追捕2人,追诉犯罪事实4起,发出检察建议1份。同时,发现并移送涉嫌虚假诉讼、职务犯罪、其他涉黑恶犯罪等线索80余条,推动查处6名“保护伞”。
今年9月17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主犯董某等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4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2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和9名骨干成员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4名被告人并处罚金共四百六十余万元,追缴、退赔违法所得共四千八百余万元。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