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盖、车顶凹陷、玻璃碎裂……北京市的张先生停在楼下的车总是莫名被砸,通过车内录像发现,是被隔壁单元4楼一居民家中抛出钢珠所致。故将其诉至北京丰台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2.1万元。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0月16日获悉,丰台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令邻居李先生赔付所有损失并公开道歉。
张先生诉称,他与今年65岁的李先生是同一小区的邻居。今年3月开始,他多次发现自己停在楼下的车辆被砸,车前盖、车顶、左右叶子板、车门、玻璃等都多次严重受损,但始终找不到破坏者。
于是张先生在车内安装了摄像头,4月26日早晨,他又发现车玻璃遭到损坏,玻璃上有一个圆孔,玻璃自破孔处发散裂开,车头及左侧部分有多处被砸痕迹。经查看录像视频他发现,车玻璃受损是由于楼上李先生“抛掷”钢珠所致。他说,可以从视频中看出钢珠飞来速度极快,怀疑是遭到钢珠枪射击导致。
张先生认为,李先生行为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社区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并给自己造成了财产损失,应该担负自己为了修复车辆产生的维修费2.1万元,故将其诉至法院,请求依法严惩。
而邻居李先生则表示,今年五一的时候,就有人举报他非法持枪,打坏了楼下的车,警察也曾上门搜查,但并没有找到违禁物品。“几个月过去了,他还在用同样的理由把我告上法庭,我首先要说的是我没有钢珠枪,就是犯了老糊涂也不会收藏这种东西!对于他的指控我不能接受。”
李先生说,他自己也看了视频,他认为是疑似钢珠物体从他家窗前飞过时,路灯反光引起的痕迹。并表示,张先生车辆停在5单元门口,而自己家住在4单元,之间斜线距离15至20米远,还有树隔着,不可能打到。他怀疑,张先生提供的视频、图片资料是电脑后期制作,用于诬陷的。
“而且那些天北京下过冰雹,坑坑洼洼也可能是冰雹砸的呀。我在小区里住了20多年,从未与邻居发生过争执及矛盾,没有理由砸张先生的车。”他说。
随后法官反复查看摄像头录像,发现案发当日凌晨1时51分20秒至1时51分27秒之间,有不明物体自李先生家北侧卧室窗户处抛出,并将张先生车前挡风玻璃砸破,之后李先生家的窗户被人从内部关闭。李先生也坦言,当晚他自己独居在家。
另查,民警虽然在李先生家没查出违禁枪支,但在北侧卧室窗户旁,发现一个透明塑料袋,里面装着黄色和红色的空心橡皮管,以及几片黑色的带孔皮子,其中一块皮子两头分别与三根空心橡皮管连在一起。
法院认为,根据以上证据及查明事实,可以认定,涉案车辆被破坏行为系李先生所为,故其应该对张先生车辆损失进行赔偿。
最终,丰台法院判令李先生赔偿张先生车辆维修费2.1万元,并进行公开书面道歉。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