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保护费,判刑!江北新区法院涉黑涉恶案件清零
扬子晚报 2020-10-06 15:52

近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海等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宣判,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王某海因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五年二个月不等。

2004年5月以来,王某海先后纠集多名被告人,以强行收取保护费、开设棋牌室等手段牟取经济利益,并在本市城北地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王某海为首要分子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介绍,此次案件公开宣判,新区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清零,切实彰显了新区法院始终对黑恶势力出重拳、用实招的必胜态度和坚定决心,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实现了案件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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