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学发出通告,提供有关展示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的指引,以及课程资源和支援措施的最新资讯。教育局发言人称,学校在举办庆祝元旦日(1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日(7月1日)、国庆日(10月1日)活动时,须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
教育局发言人说,《国歌条例》已于2020年6月12日正式刊宪生效。《国歌条例》的精神是尊重国歌,任何人不可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歌,或不当使用国歌。所有中小学须提供机会,让学生学习歌唱国歌,并教导学生国歌的历史及精神,以及奏唱国歌的礼仪。
发言人强调,国旗、国歌及国徽都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任何一位公民都必须予以尊重。培养学生对国民身份的认同,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学习宗旨。让学生认识自己国家历史、文化、经济、科技、政治体制和法律等各方面的发展,培养他们的国家观念,更是学校教育应有之责。学校须教育学生认识自己国家的国旗、国歌及国徽,这是德育、公民及国民教育的一部分,有助加强学生对国民身份的认同。
发言人表示,中小学必须在举办庆祝元旦日(1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日(7月1日)、国庆日(10月1日)的活动时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教育局也强烈建议学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别场合,例如开学日、开放日和毕业礼等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并鼓励学校定期展示国旗及区旗,及奏唱国歌。
发言人表示,国旗、国歌及区旗的学习内容一直蕴含于本地课程的不同科目,教育局也一直有为学校提供相关的课程资源和教师专业发展课程。为支援学界在现有基础上教导学生认识和尊重国旗和区旗,并教导学生歌唱国歌、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国歌奏唱的礼仪,教育局已检视课程、整合相关资源,并加强课程支援措施。今天发出的通告也已向学校提供有关课程资源和支援措施的最新资讯。
发言人最后补充,教育局会与学界保持紧密联络,并考虑情况提供恰当合适的支援,以协助学校推展有关工作。
记者 北京日报客户端特派香港报道组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