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反分裂国家法》颁布实施15周年。15年前,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时,正值“台独”分子鼓吹“法理台独”的高潮期,也是台湾当局在国家统一问题上改旗易帜的活跃期。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不仅沉重打击了“台独”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遏制了台湾当局的“法理台独”图谋,更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奠定了长远的制度基础。
从内容及其实施效果来看,这部法律在反“独”促统战略实施过程中,发挥了三方面重要作用:一是“遏制分裂活动”。通过明确一个中国原则的法理内涵,反对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的“台独”分裂活动的基本原则和捍卫祖国主权、领土完整的底线策略等方式,彰显了国家反分裂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为国家采取相关反“独”措施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二是“维护和平发展”。通过规定国家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进两岸关系发展的具体措施,从法律层面印证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通向和平统一的正确道路”的基本论断,为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新阶段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三是“促进国家统一”。通过明确和平统一的基本方向、主要措施、和平统一后的制度安排,以及明确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条件、规则等,为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做出了具体规定,也为国家划定反“独”促统战略底线提供了规范依据。
15年来的实践证明,《反分裂国家法》已成为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实施反“独”促统战略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不仅有力震慑了“台独”分裂分子和妄图干涉中国内政的外部势力,更为大陆在战略层面牢牢掌握两岸关系主动权、主导权提供了重要支撑。
然而,2016年以来,民进党当局为一己之私,不断挑衅、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始终拒绝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破坏两岸关系政治基础,不断推行对大陆充满敌意的政策措施,不断抛出破坏两岸关系的错误言论,人为煽动制造两岸民间对立情绪。二是在岛内持续操弄所谓“正名”、推行“去中国化”、灌输“台独史观”等体现“台独”内涵的施政措施,借香港事态歪曲污蔑“一国两制”,借“反渗透法”压制岛内支持两岸交流交往、和平发展、和平统一的声音,借新冠肺炎疫情抹黑大陆,形成一轮又一轮“反中”政治动员,妄图将岛内民意向“独化”转变。三是积极与以美国为首的外部势力相勾连,甘当外部势力的“马前卒”,在美国通过推出干涉中国内政的“与台湾交往法案”“台北法案”时,更是如获至宝、喜不自胜,不惜以牺牲台湾同胞的利益福祉,换取外部势力对其“台独”分裂活动的支持。民进党当局的这些“台独”分裂言行,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台湾同胞切身利益完全相悖,致使两岸关系陷入“冷对抗”,给两岸同胞福祉带来严重危害。正因如此,在当前情况下,《反分裂国家法》的现实意义更显突出。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这部法律对于阻遏“台独”历史逆流、维护两岸同胞福祉、促进国家统一的重要制度功能。
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台海形势,我们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实施反“独”促统战略,充分发挥《反分裂国家法》的利剑功能,有力震慑“台独”分裂分子。一方面,《反分裂国家法》不是“稻草人”,更不是“纸老虎”,“台独”分子应及时止步,悬崖勒马。大陆方面为表达对台湾同胞的善意,避免影响广大台湾同胞的切身利益,始终对“台独”分子的一些挑衅行为保持理性、克制。但大陆的这种善意和克制却被“台独”分子视为“软弱”“怕事”,妄称《反分裂国家法》是“稻草人”“纸老虎”,认为大陆会对“台湾越走越远”持容忍态度。显然,这种观点既误判了大陆反“独”促统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心,更低估了14亿中国人民维护国家统一和主权领土完整的强大意志。在《反分裂国家法》划定的底线和红线面前,民进党当局必须抛弃幻想、认清两岸关系大局、明晰国家统一大势,以免给台湾带来更为深重的祸害。
另一方面,《反分裂国家法》不仅为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划定了红线,更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平统一进入良性循环提供了广阔空间,两岸同胞应当共同努力,相向而行。《反分裂国家法》中规定的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针对的是“台独”分裂活动和外部势力干涉,而非广大台湾同胞。这部法律早已为两岸同胞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持续深化交流交往、构建两岸命运共同体预留了充分的制度空间,更为两岸在充分政治互信基础上,就和平统一展开有步骤、分阶段、灵活多样的协商谈判,作出了长远规划。在《反分裂国家法》的指引下,两岸同胞必将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命运相连、休戚与共的民族认同感,也必将在正确道路上共促和平发展、共谋民族复兴!在《反分裂国家法》颁布实施15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上,我们更加坚信,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终结!
文/周叶中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