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偷瞄室友手机密码后“隔空”盗窃 当“无接触盗窃”遇上“无接触公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4-18 15:23
偷瞄室友手机支付密码,给中间人转账后再转给自己。4月17日上午,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院检察官通过天宇云审网络平台,隔空出庭支持公诉这起盗窃案。这是点军区院首次以在线庭审、隔空公诉的方式,开展疫情时期的公诉出庭工作。
庭审中,公诉人与审判人员、被告人、辩护人四方隔空对话,异地实时隔空庭审。审判长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核实被告人李某身份,向其宣告诉讼权利,重点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以及具结书签署的合法性。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远程视频当庭依法讯问李某,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并当庭进行远程视频质证,最后发表公诉意见。
经审理查明,李某在工作期间,偷瞄到室友手机开机密码及支付密码,后趁室友不在屋内,偷偷用对方手机给另一位自己也相识的朋友赚钱,并告知对方“一会儿你会收到笔转账,记得转给我就行了。”
李某在其间共转账2次,共7000余元,后被室友发现。对方要求报案处理后,李某主动退赔,并自首,获得了对方谅解。
庭审过程画面清晰通话顺畅,程序规范,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序衔接,庭审各个环节顺利完成。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庭审,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疫情期间,根据当下防疫工作要求,为避免聚集性感染,点军区院按照“防疫与办案并重”原则,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与多方协调,在疫情期间看守所不便提审的情况下,采取书面送达告知书等方式,书面听取嫌疑人意见,以零接触方式进行提审,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又确保了案件正常诉讼不梗阻,充分保证了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讯员 王慧丽
文/王浩雄
编辑/赵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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