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10月,北京共查办各类网络交易案件4700余件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1-08 16:15

“双十一”将至,11月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十起网络交易执法领域典型案例。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开展网络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电子商务、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领域违法行为,截至10月底,全系统共查办各类网络交易案件4700余件。

北京吉象万合科技有限公司作虚假和引人误解宣传案是本次曝光十大案例中处罚金额最高的一起,罚款45万元。

今年6月,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吉象万合科技有限公司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从事“讲真”手机短视频剪辑“0元5天手机剪辑线上训练营”客户微信群运营过程中,在群中发布“老师带你第一视角逛讲真集团总部”“老师抖音账号总收益69万多一点”的视频,实际不存在“讲真集团总部”,账号也非老师本人账号;此外,当事人发布的“宝妈月平均挣5-6w”“老太太11月份收入过万”等视频也无法提供真实出处。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45万元。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点评时指出,近年来,部分经营者采用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虚假宣传的方式开展营销并进行卖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线上课程时要审慎选择,切忌高薪诱惑。

在北京穿啥都好看服装有限公司销售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案中提到,今年1月,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北京穿啥都好看服装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商品名称涉嫌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某平台线上销售“我想泡”系列咖啡,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了“我想当皇帝”“我想泡XX(明星)”等字样,且在咖啡的表面放置明星艺人的棉花糖头像,上述产品名称以店内二维码扫码电子菜单以及某平台线上菜单形式呈现,构成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点评时指出,经营主体营销用语应当注重使用场景及受众对象,不应以牺牲对他人及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尊重为代价。本案中,当事人为了追求独特性和个性化,在商品名称中使用了看似幽默独特实际上隐含了色情、低俗的内容,违背了当下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传统文化风俗。

除此之外,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还通报了融托(北京)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亮证亮照和提供评价途径案、北京畅享人生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快递空包单号进行虚假宣传案、北京泽莹商贸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北京文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北京万维之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迷信内容的广告案、北京孔商经济文化发展中心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黄某未经登记通过微信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范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李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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