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房地产“白名单”!两部门最新部署
证券时报 2024-11-07 11:21

继“年底前‘白名单’项目信贷规模增加至4万亿元”这一增量政策提出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对“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提出新的要求。

11月5日,据“中国建设报”公众号消息,金融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召开城市房地产“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政策培训会,要求各级专班、金融机构要将“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对于合格项目要做到“应进尽进”,对于进入“白名单”的项目要做到“应贷尽贷”,同时,优化贷款资金拨付方式,用款到账做到“能早尽早”。

同日,据“佛山住建”公众号消息,佛山召开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政策解读培训会。会议强调,“白名单”工作重在放量,新增住房开发贷款对应项目均应纳入“白名单”,各金融机构要优化贷款发放流程和资金拨付方式,对建设进度所需的资金“应贷尽贷”。

另据“深圳金融”公众号消息,目前,深圳辖内银行已审批“白名单”项目67个、审批通过金额超过800亿元。下一步,深圳银行业将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持续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

两部门要求“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

11月5日,据“中国建设报”公众号消息,日前,金融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召开城市房地产“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政策培训会,指导各地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据悉,两部门已就“白名单”扩围增效工作印发专门通知文件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明确“白名单”机制是合规住房开发项目的主要融资渠道,通过审核和备案两种方式,分类分批将相关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纳入“白名单”,对于合格项目要做到“应进尽进”。对于进入“白名单”的项目,要求商业银行适度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各城市协调机制加大问题项目修复解决力度,落实贷款发放条件,做到“应贷尽贷”。优化贷款资金拨付方式,商业银行可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至用款对象,做到“能早尽早”。

金融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对“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就“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支持保交房攻坚战提出要求,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各级专班、金融机构要将“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推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坚决打赢保交房攻坚战,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业内人士认为,“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白名单”各项支持政策作用,促进更多住房项目建成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大对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资金支持,提振各方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有利于完善商业银行开发贷款全流程管理,加快构建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配套的信贷管理机制。

佛山落实“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政策

11月5日,据“佛山住建”公众号消息,佛山召开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政策解读培训会。

会上,佛山金融监管分局重点围绕房地产融资有关政策扩围对象、扩围流程、组织实施等内容进行解读。扩围对象为商品住房开发贷款项目;扩围流程分为新增贷款项目和存量贷款项目。

对于新增贷款项目,可以通过备案制或申报制纳入“白名单”,备案制流程为:房地产项目公司可直接与金融机构对接,金融机构告知需纳入“白名单”管理,审批放款后,金融机构报市融资协调机制备案。申报制流程为:房地产项目公司可自愿向融资协调机制申报,协调机制按照“5+5”条件标准有关口径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查推送。

对于存量开发贷款项目,由协调机制组织金融机构、房地产项目公司分批有序纳入“白名单”。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城市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的积极意义,“白名单”机制原则上是合规住房开发项目的主要融资渠道,要将更多住房开发项目纳入“白名单”适用配套支持政策,推动项目加快建设交付,更好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要分批分类将合规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统一纳入“白名单”。新增住房开发贷款对应项目均应纳入“白名单”,存量住房开发贷款对应项目也要通过“白名单”机制逐步覆盖,实现“应进尽进”。金融机构要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对“白名单”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做好“白名单”项目金融服务,做好项目资金封闭管理,防止贷款违规挪用。

会议还强调,要进一步发挥“白名单”支持作用,坚决打赢保交房攻坚战。保交房攻坚战重在打赢,“白名单”工作重在放量。各金融机构要优化贷款发放流程和资金拨付方式,对建设进度所需的资金“应贷尽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紧跟交付目标,加快工作进度。各级各部门要同向发力坚决完成保交房目标任务。

编辑/张郁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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