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人员冒用他人身份乘车,北京今年以来查处34起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10-24 09:00

记者从北京铁路公安处获悉,今年以来,北京铁路警方共查处法院“限高”人员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车案件34起,相关人员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0月18日,开往北京朝阳站的G912次列车运行至长春至沈阳北区间时,列车乘警发现,5号车厢的一名男旅客出示的身份证信息与车票信息不一致。乘警立即开展调查。

经查,该男子叫马某,因涉及债务问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乘坐高铁、飞机。G912次列车到达终点北京朝阳站后,乘警将马某移交给北京朝阳站派出所处理。

据马某交代,10月18日当天,他因工作原因需要到北京出差。由于自己是“限高”人员,无法乘坐高铁,为了方便出差,他便向同事借用了身份证购买高铁票。

为了进站方便,马某还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了一张当日普通列车的短途车票。但他没想到,在进京途中还是被乘警发现了。因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马某受到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铁路警方提醒,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坐高铁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

编辑/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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