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死刑!被拐者说“不能放过她”,法律也不会放过她
北京晚报 2024-10-13 11:00

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有了新进展。据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透露,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因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期宣判。

余华英的罪恶行径骇人听闻,其残忍程度超出常人想象。1992年,余华英、龚某良(已故)卖掉亲生骨肉后,在贵州等地流窜拐卖儿童长达11年之久。2023年9月,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定,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依法应判处死刑。同年11月,贵州省高院二审时发现,余华英还有“余罪”未清,案件被发回重审。此次,贵阳市中院再度开庭,查明除原判认定的11名儿童,余华英还涉嫌拐卖其他6名儿童,总受害人数增加至17人。而这17人,竟然无一人是余华英主动供述的。

余华英罪恶滔天、丧尽天良,依法严惩人贩子,是法之责任,更是民心所向。

严惩余华英,是每一个“杨妞花”的个人心愿。杨妞花5岁被拐,途中遭余华英拳打脚踢;成长历程中,又遭买家殴打,13岁就被迫辍学打工;好不容易寻到亲人,却得知父母已含泪离世,姐姐也早早成了孤儿。人贩子的名字,杨妞花从5岁记到30岁。“余华英在庭上半眯着眼,很不友善,像是觉得当时怎么没有弄死我”,更让杨妞花无法原谅人贩子的罪恶。杨妞花将余华英诉上法庭、一次次出庭指证, 就是为了让余华英得到应有的惩处,更是为了为每一个被拐卖的“杨妞花”讨回公道,“不能放过她,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让所有人未来都没有偷孩子的想法”。这是杨妞花的执念,也是法律应该给每一名被拐卖者的信念。

严惩余华英,是所有寻亲家庭的盼望。一条寻亲路,几多辛酸泪。电影《失孤》的原型郭刚堂,骑行几十万公里,报废10辆摩托车,历经24年,一家人才得以团聚。孙海洋为寻子,搬家十余次,走过26个省,14年后才达成所愿。寻亲家庭往往付出巨额费用、饱受精神折磨,但碍于年代久远、证据湮没、当事人死亡、人贩子谎称“不记得”等原因,很多拐卖儿童案的判决结果都不尽如人意。余华英拐卖儿童罪证清晰,又有杨妞花等受害者指认,事实确凿。对余华英予以严惩,让恶魔付出应有的代价,是对所有寻亲家庭的告慰。

“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严惩余华英,是法律义不容辞的责任。一个文明社会,人口不该像物件一样被买卖;一个法治社会,违法犯罪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法律对拐卖罪行的规定,要落实到每个案件尤其是极端案件上,切实维护好公平正义、守护好人伦纲纪。

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公众一面拍手称快,一面仍然愤愤不平,足以说明其罪大恶极,达到人神共愤的地步。严惩余华英,是对人口买卖零容忍,对所有人贩子的严正警告。也唯有如此,才能防止有人再受无妄之灾,早日实现天下无拐。

文/李霞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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