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诬人”理应依法严惩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0-13 08:43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23年9月底,刚从广州一所高校毕业的小婷(化名),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她和宿舍里五个闺蜜的毕业旅行合影。这张照片却被某博主盗用,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上并配文:“六姐妹彩礼都是10万,你会选哪个做老婆?”该帖评论区充斥着不堪入目的言论。小婷和舍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广州互联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该博主出具书面道歉信赔礼道歉,并向小婷和舍友赔偿财产损失(含合理开支)1.2万元。

时隔一年,这一场闹得沸沸扬扬的盗图造谣案件终于迎来了一审判决,很多关心事情进展的网友们纷纷拍手称快。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让一些别有用心者有了“浑水摸鱼”的机会。好端端的一张宿舍全家福,竟然被莫名其妙地演绎成“彩礼六姐妹”,迅速“走红”并引发了大量负面评论和讨论。据悉,造谣视频的播放量高达700万,点赞、评论、收藏、转发量均超过百万,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可想而知。为了博眼球收割流量,不惜无端造谣,可谓无耻至极。

一条不负责任的谣言,一张故意捏造的图片,都可能给当事方带来不可磨灭的巨大伤害。盗图造谣行为不仅直接侵犯当事者的合法权益,还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助长了网络谣言的传播和扩散,降低了公众对网络信息的信任度,损害了网络空间的清朗有序。正因如此,此类事件能否得到妥善处理,早已超越“个案”的范畴。令人欣喜的是,被盗图造谣之后,小婷和另外的几名当事人勇敢地站了出来,坚决维权到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流量病”得依法施治。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造成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并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法治时代,“按键诬人”理应严惩不贷,以儆效尤。“六姐妹彩礼”事件的判决,不仅为小婷及其舍友讨回了公道,是对受害者的一次正义伸张,也再次警示了网络空间中盗图造谣行为的严重性以及法律对此类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希望见利忘义者能长点记性。

清朗网络空间,让恶意造谣的人付出沉重代价,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该慨然有为,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处罚标准,为受害者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公众应提高对网络侵权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侵权行为的发生和传播。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之一,更应加强对用户发布内容的审核和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并删除侵权内容,还要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投诉举报渠道和有效的维权机制。

“虽然赔偿不多,但维权需要人去做,让造谣的人受到惩罚,让类似的事情不再泛滥。”除恶务尽,期待今后类似的案例都能得到依法严惩,绝不能姑息养奸,让造谣者逍遥法外。同时,也希望广大网民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共同营造一个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文/胡欣红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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