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定日县人民法院发放执行案款980余万元
法治日报
2024-09-25 21:40
近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定日县人民法院先后向三家民营企业发放执行案款9800974.59元,以能动履职担当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5月,某爆破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项目工程爆破专业分包合同》,某爆破公司完成工程并交付。案件经一审判决后,因某建设公司未支付工程款604万余元,某爆破公司未支付油料款31万余元,分别申请强制执行。两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措并举向某爆破公司、某建设公司兑现工程款、油料款6040979.57元。
2017年7月,某交通运输局公开招标公路改建工程后某建设公司中标并签订《日喀则市定日县城至盆吉乡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经一审、二审判决后,因某交通运输局未支付工程款375万余元,某建设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某交通运输局沟通协调,并就案涉工程核算问题召开“工程核算确认专题协调会”等,向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兑现工程款3759995.02元。
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一流的营商环境,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定日县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坚决扛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职责使命,找准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努力把“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公正高效处理定日机场建设、珠峰旅游景点建设、乡村振兴建设和城镇化基础建设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在司法服务上求精进,在护航发展上出实招,“天平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文/记者 刘玉璟 通讯员 洛桑顿珠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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