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限制和淘汰部分污染防治技术,强化关键技术攻关
​第一财经 2024-09-21 17:56

生态环境部已决定限制和淘汰部分污染防治技术,更好地发挥技术指导作用。业内专家表示,此举有助于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效果。

据相关编制组介绍,生态环境部近期还将发布鼓励类《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

根据生态环境部20日公布的《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下称公示稿《目录》),此次限制和淘汰的部分污染防治技术涉及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细分领域。

根据公示稿《目录》,限制类技术包括洗涤、水膜(浴)、文丘里湿式除尘技术;低效干式除尘技术;烟气湿法除尘脱硫一体化技术等。

限制类技术为仅在某些领域和条件下可使用的技术。该类技术存在处理效率较低、运行稳定性较差、二次污染处理难度较大、技术经济性较低等问题,但在某些领域和条件下有适用性、尚无合适的替代技术,需要限制其应用范围。

以低效干式除尘技术为例,该技术为利用颗粒物的重力、惯性力和离心力等机械力,采用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惯性除尘等干式除尘技术及其组合的除尘净化技术。限制理由为“除尘效率低”。

编制组介绍,淘汰类技术为在各领域和条件下均不可使用的技术。该类技术存在机理不清、处理效率低下、运行稳定性差、二次污染不可控、物耗能耗高、安全问题突出等问题,已有更先进的替代技术,应该淘汰。

此次淘汰类技术包括正压反吸风类袋式除尘技术;水喷淋脱硫技术;电子束法脱硫技术;烟道中喷洒脱硫剂的脱硫技术;关键组件或工艺单元缺失的湿法脱硫技术;无法评估治理效果的脱硫、脱硝技术;未配备吸收处理装置的氧化法脱硝技术;烟道中喷洒脱硝剂的脱硝技术等等。

以水喷淋脱硫技术为例,该技术以水为吸收剂(不含脱硫剂),与烟气接触吸收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海水脱硫工艺除外。淘汰理由为“水对二氧化硫的吸收率很低且不稳定,吸收的二氧化硫易重新析出。”

生态环境领域技术革新,有助于推进设施设备更新、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效果 摄影/章轲

生态环境部介绍,鼓励类《目录》继续通过广泛征集并遴选后,组织专家编写;限制和淘汰类《目录》主要由相关业务司局提供,组织政策、管理和技术专家共同研究编写。今后将按年度、分领域发布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污染防治技术。

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的《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推动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帮扶企业排查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积极支持企业对各类生产设备、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设备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对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更新给予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

同时,深入开展科技帮扶行动,为中小微企业治理环境污染提供技术咨询。完善实用技术管理机制,基于生态环境治理需求,面向社会征集先进污染防治技术,鼓励民营企业积极申报,加快企业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依托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技术咨询和推广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生态环境重大科技计划和创新平台建设。

在生态环境部日前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表示,将多措并举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发展,强化美丽中国建设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扩绿增汇、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开展跨区域、多尺度、多介质的复合型环境污染问题的溯源、调控和协同治理等技术攻关,强化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科技支撑,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

比如,在蓝天保卫战方面,聚焦PM2.5和O3协同防控,加强精细化模拟及多污染物近零排放治理技术等研究,支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此外,生态环境部还以全过程污染预防为核心,积极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工业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筛选推广先进清洁生产技术,推动重点行业、园区和区域节能、节水、节材、减污和降碳,实现源头减量、过程减排、末端治理和综合利用。

王志斌介绍,生态环境部已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3个重点专项,并正式启动2024年指南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减污降碳、新污染物治理等方向重大科技需求征集凝练。(章轲)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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