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工抵房”网签备案时无需提供购房发票等证明,允许撤销一次
澎湃新闻 2024-09-10 15:58

据右江日报9月9日消息,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出台《百色市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包括实行“房票”安置政策,支持城市住房“以旧换新”,落实住房交易税费优惠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等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措施》实施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其中,《措施》提出满足改善性置换住房需求。采用给予补贴、回收存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搭建平台代售等方式满足群众改善性置换住房需求;其中补贴可按交易金额、建筑面积等直接补贴,也可采用契税补贴等方式进行。

在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百色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人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调整为55万元,单缴存人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同时,支持广西区内异地公积金贷款。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措施》提出2024年6月1日起,新增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缴存即可享受开户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人,当月月结后自动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补贴实施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百色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一)二孩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市城区内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市城区内已有一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二孩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市城区内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市城区内已有两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三孩及以上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市城区内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市城区已有两套住房(含)以内,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三孩及以上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市城区内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市城区已有三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为右江区、百东新区城区,通过继承、受赠等非购买途径取得的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

百色鼓励开展“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购房模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支持采取“以旧换新”方式改善住房条件,在签订住房认购协议时,设置买卖双方自愿洽谈基础上的权益保护期(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3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6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鼓励平台公司或有条件的社会资本收购二手房,用做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等,解决新市民、青年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促成群众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家庭给予契税补贴,鼓励群众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卖旧买新、以旧换新”。

百色市要求提升房屋交易服务水平。持续举办线上线下房交会,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全力推行“放心购”“安心购”“省心购”服务,签订认购协议前,开展“7天无理由退房”试点。

此外,《措施》明确,百色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除保交楼项目外)的开发企业因资金困难拖欠参建单位工程款、材料款等与工程建设有关款项的,可与参建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商议以商品房(含住宅、商铺、车位、写字楼)抵扣工程款等相关款项(以下简称“工抵房”)。“工抵房”可进行网签、备案,备案时不需要提供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证明、购房发票。“工抵房”网签、备案后允许撤销一次。个人购买以及个人购买“工抵房”,按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相应的契税减免等税收优惠。

政府平台实施的存量商品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及配套的车位、商铺、写字楼等,可按程序发挥企业决策自主权,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灵活化销售;对于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不再由住建部门、发改部门确定,转为价格指导,采取“设上限”方式发挥企业自主权。

编辑/李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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