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服务城乡融合发展
人民政协报 2024-09-10 11:15
在新时代城乡融合的背景下,要系统把握农民工流动的规律和新态势,深入剖析农民工流动的意愿、行为和后果,进而更好完善和制定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的政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农民工是我国流动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国家统计局发布2023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农民工数量已达到29753万人,成为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对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产生着现实而深远的影响。

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是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配置,劳动力流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农民工是城乡融合的桥梁。城乡融合发展,在微观上是城乡居民家庭特别是农民工及其家庭生计的可持续。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人口压力是中国农民工的流动动因,其中经济差距是人口流动热潮的主要原因。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大多数农民生计的主要手段,广大农村人口千方百计地克服人口流动中巨大的经济成本、心理成本和制度成本,涌向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是为了自己、家庭和子女更好地生存、生活和发展。需要关注的是,城乡人口流动已持续了40多年,农民工的群体内部的代际之间也悄然发生着重要变化: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逐渐成为农民工主体的“80后”“新生代农民工”,不再像父辈那样作为城市的“过客”,而是更希望永久定居城市、更多参与城市社会生活与社会管理。

从多角度、多维度认识农民工流动,可以观察到如下新特征。第一,我国人口发展发生重大转向、家庭功能弱化、家庭发展能力不足成为中国人口社会环境的新常态,给农民工流动带来深远影响。一方面,少子老龄化成为人口新常态,劳动力无限供给时代结束,劳动力老化不可避免。作为净流出地的中西部农村将面临存量减少、增量不足的现实困境,直接影响农民工流动趋势。另一方面,全国家庭户规模朝极小化发展,女性生育意愿不高、农村家庭的抚幼养老功能弱化,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缺乏照料成为部分农民工流动的新“拉力”和回流返乡的诱因。第二,在国际国内环境复杂演化过程中,亟须加强个人、家庭与社会的发展韧性,从社会政策层面支持和促进农民工个体人力资本提升、保障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家庭和社会保障体系是化解外部风险的重要保障,通过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来强化家庭功能,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弥合流入流出地发展差距,积极构建家庭友好型的社会环境和公共服务优质均等的制度安排。第三,剖析新技术、新业态与农民工流动的相互关系与影响机制。随着我国迈入数字经济时代,平等分享“数字红利”的目标尚未实现,要关注“数字鸿沟”等因素给农民工带来的冲击,这也将直接影响并形塑农民工流动的新特征和新趋势。

中西部县域既是农民工的主要流出地,也是城乡融合的主战场。城乡融合发展在宏观战略上需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在全国范围内要实现东西部的均衡,东部城乡差异普遍较小,是农民工流动的流入目的地,中西部城乡差异相对较大,是农民工最主要的流出地,农民工由中西部向东部的流动,既是“推拉”等人口迁移流动理论的现实呈现,也是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解决路径。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更好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等战略,需要将农民工流动问题的认识聚焦到县域,特别是中西部县域。县域通过城乡间的物流、人流、信息流,不断缩小城乡差别;县域大部分地区属于农村,是农民工的流出地,只有县域消弭了城乡差异,实现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才能解决农民工流动的“后顾之忧”;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农民工流动政策和措施均聚焦县域,特别是提出要统筹发展县域经济,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返乡创业,以试点县为单位,开展返乡创业试点的经验总结和推广,是引导农民工理性流动、有序流动的重要举措。

因此,在新时代城乡融合的背景下,要系统把握农民工流动的规律和新态势,立足流出地县域特别是西部县域,深入剖析农民工流动的意愿、行为和后果,进而更好完善和制定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的政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文/杜海峰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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