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欲膨胀!原副厅长级干部朱丽霞获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8-27 18:28

在被查一年之后,女厅官朱丽霞获刑。

8月27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朱丽霞因受贿罪获刑十年九个月。

朱丽霞,女,汉族,1963年5月出生,贵州修文人,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朱丽霞长期在贵州省工作,担任过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干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

2007年,朱丽霞任贵阳市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08年任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朱丽霞任南明区区长,2014年任区委书记,并兼任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职。

2017年,朱丽霞任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2年1月卸任。

公开报道显示,卸任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她长期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厅级干部的身份参加会议活动。

2023年8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丽霞被查。

朱丽霞是近年来第二名被查的南明区委原书记。2022年8月9日,时任贵阳市委副秘书长的邹杰被查。公开信息显示,邹杰在任贵阳市委副秘书长前,曾任南明区委书记近4年。

在朱丽霞被查之前,2023年3月,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原副主席李再勇被查。他曾任贵阳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李再勇担任贵阳市委书记期间,朱丽霞是贵阳市南明区委书记。

今年2月,朱丽霞被双开。

通报提到,朱丽霞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宴请并用公款冲抵宴请费用;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

此外,她还毫无纪法底线,私欲膨胀,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为他人在项目承接、享受政府补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如今,朱丽霞领刑。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朱丽霞利用担任贵阳市商务局党委副书记、书记、局长,贵阳市南明区委副书记、南明区政府副区长、区长,南明区委书记,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开办幼儿园、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37万余元。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丽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

鉴于朱丽霞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认罚,退缴部分涉案赃款,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朱丽霞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资料 | 贵州日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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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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