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楼市新政 跨城区购房可认定为首套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8-12 17:46
8月12日,成都住建局发布进一步优化住房交易相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在成都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通知自2024年8月13日起施行。业内认为,成都此次政策核心点在于,放宽首套房认定资格,让更多购房者享受到首套房的购房条件和贷款条件。
通知中提到,为取得购房资格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的住房,未出租或租赁合同已终止的,可自愿申请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并解除上市交易时间限制。
在成都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在拟购住房区(市)县范围内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相应核减。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在成都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成都此次政策核心点在于,放宽首套房认定资格,让更多购房者享受到首套房的购房条件和贷款条件。对于购房所在地无房或房源挂牌出售,即可以核减住房套数,其本质上就是放宽了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使得很多人购房普遍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资格。
2套房及以上若是贷款结清,那么银行可以根据情况发放贷款,这其实也可以让一些购房者享受到首套房的资格。
严跃进表示,此次对“纳保”的政策也进行了放松,目的就是对多套房产持有者而言,过去需要通过纳入保租房体系才可以享受首套房资格。而现在即便不“纳保”,也可以享受首套资格。
严跃进认为,成都政策说明下半年各地在购房政策方面依然有进一步宽松的导向,对于后续其他城市的购房政策也有非常重要的启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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