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离不了”的婚姻 “死结”解开了
大河报 2024-07-15 15:31

“最近生活怎么样?”“心情舒畅多了,生活也回归正常了……”近日,远在江西的陈某(化名)在电话中与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聊起家常。

2006年,陈某(女)与张某(男)在深圳打工时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陈某怀孕,两人按照张某遂平老家的习俗举办了婚礼。由于陈某父母不同意二人婚事,陈某拿不到户口本和身份证,无法办理结婚登记。2007年7月,陈某持虚假的身份证与张某在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

几年后,二人因感情不和打算离婚。陈某持真实证件到遂平县民政部门递交办理离婚登记的申请。结婚登记部门审查后,向陈某释明,其现在的身份信息与结婚登记信息不一致,无法为其办理离婚登记。

2023年5月,陈某前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身份信息与结婚登记信息不一致,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不予立案。

夫妻二人难以再相处下去,婚又离不了,咋办?去年6月,陈某了解到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解决她的烦心事,便来到了遂平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对陈某和张某的婚姻登记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发现当年陈某为与张某结婚,陈某确实使用的是假身份证,原婚姻登记部门因当时技术有限,无法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实质性审查,仅根据陈某提供的虚假身份证信息办理了结婚登记。

这样一来,二人的婚姻登记确实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撤销婚姻情形,婚姻登记部门和法院不受理于法有据。

但现实中,二人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去年6月9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就此案举行听证会,邀请民政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代表参加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陈、张二人弄虚作假进行婚姻登记确属不当,但二人感情已经破裂,勉强共同生活,会将“死结”越打越紧,不利于家庭和社会和谐,检察机关可以适用“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制发检察建议。

听证会后,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婚姻登记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对张某、陈某在婚姻登记中存在的错误情形予以更正,并加大婚姻登记信息审查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去年6月12日,该县婚姻登记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对张某、陈某婚姻登记中存在的错误情形予以更正。去年7月18日,张某与陈某办理离婚登记,困扰他们多年的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解开了这个“结”,陈、张二人也开启了全新的生活。在检察官回访电话里,听到了开头的一幕对话。

文/李钊 张红旗 王春枝

编辑/倪家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