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加上服务费年化利率竟达6480% 记者调查网贷套路多难清偿乱象
法治日报 2024-07-05 07:50

轻信网络上“利率低、无抵押、放款快”的小广告,浙江绍兴26岁的张女士向某贷款平台借款5000元,约定5日后偿还,不料到手仅3500元——每天利息300元,合计1500元被提前扣除。借款到期后,她无力偿还,便向对方提出以相同形式借款。对方向张女士推荐所谓“过桥借款”:借款1万元,到手5000元,并且要求当日借、次日还。第二次“过桥借款”时,对方要求张女士发送手持身份证的借款视频及裸照,方能放款。

就这样,张女士一步步陷入对方的套路中,4个月时间里,其所签借条高达550万元,扣除“砍头息”实际到手200多万元,这笔钱主要用于填补最初借款5000元产生的“巨洞”。

这是浙江绍兴警方去年破获的一起典型网络套路贷案件。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类似的网贷套路当下仍不少见,只是严重程度不同而已。除较为常见的“砍头息”之外,还有以手续费、征信费、担保费、查询费、放款即需支付利息等名目变相收取“砍头息”的情况。此外,一些网贷平台还恶意制造还款障碍、增加还款难度;向难以还款的借款人推荐其他网贷产品等,导致借款人债务堆积难以清偿。

强制下款诱人入局 变相收费成高利贷

两年前因生活拮据急需用钱,但信用“花”了(在一段时间内查询征信的次数过多)无法在各大银行、正规贷款平台借款,广东广州的肖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则号称“不看信用,秒速到账”的贷款广告后,没多想便点击链接下载了这款App。打开App,肖先生看到界面和自己以前看过的正规网贷软件界面一样,还有关于警惕高利贷的温馨提示。

放松警惕后,肖先生想看看自己在该平台有多少借款额度,便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了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并绑定了银行卡、提交了个人通讯录。结果,在没有弹出任何提示的情况下,系统显示借款成功3000元。“我很快就收到了借款到账信息,结果一看,实际到账只有1800多元,还提示我3天后到期应还款3050元。”他向记者回忆说。

3天后,肖先生未如期还款,其通讯录便被“爆”了——通讯录里所有联系人都遭遇了电话和短信威胁,他自己的手机几乎从早响到晚,还有恶意P图恐吓。无奈之下,肖先生只能从该平台又借了3000元垫付,结果同样只到手1800多元。

“每次借款,实际到手的钱只有60%多。借的多了,额度提升了不少,但欠的也更多了。我就像魔怔了一样,反复借款还款,以贷养贷,最后欠款数额达到了十几万元。”肖先生说,因实在无力偿还,他和妻子很长一段时间仓皇度日,不少朋友因为被催收电话反复打扰和他断绝了来往。

像肖先生一样被强制下款诱入网贷陷阱的并非个例。记者近日在社交平台上以“强制下款”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不少人有同样的遭遇。

今年5月,重庆市民陈女士收到一条短信,称可以测试信用额度。抱着玩一玩的心态,陈女士按照短信上的链接下载了一款名为“××优品”的App,并填写了电话、银行卡号等信息,看到借款额度显示为1900元。之后她直接关掉了软件,并没有申请借款。没想到当天下午,其银行卡竟然收到了1000元的汇款。

她赶紧打开“××优品”App,发现自己“被借款”,还款期限为5天,一共需要还款1900元,账单没有标明利率,直接写明收取服务费900元。“按360天计算,这笔借款年化利率高达6480%。”陈女士说,她后来报警求助,警方将该线索反馈给相关金融监管部门。

记者注意到,受访者口中的这些网贷App在正规手机应用市场往往检索不到,只能通过网络广告中的链接或短信推送的链接下载。

根据公开资料和记者采访情况来看,强制下款只是一些无资质网贷平台的套路之一,现实中还有其他各种变相高利贷手段,导致不少借款人难以清偿欠款,越陷越深。

河南周口的罗先生曾使用“××易贷”App进行贷款,贷款数额1000元至5000元不等。在无力偿还贷款后,该App客服向其介绍了其他网贷平台,让其以贷还贷。3个月时间里,罗先生陆续通过各类平台借款,累计到账数额26万元,但实际欠款金额达46万余元。

一名网贷借款人告诉记者,其曾在某贷款平台上借款后签订了一份借条。借条内容显示,借款金额1000元,利率24%,还款时间为3天,出借方式为线下出借。后续放款时,其只收到了700元。“虽然借条上填写了金额和利率,但对方将实际放款及逾期费率重新口头告知了一遍,称以最后一次为准。”

广东深圳的李先生去年在一款名为“××汇”的网贷App上借款1800元,期限为1个月,贷款的最低年化利率为14.4%。但看似合理的利率背后,还隐藏着担保费用。李先生在办理借贷手续时,系统要求加收168元的担保费,该笔费用不退还,也不可重复担保。李先生算了下,加上担保费和利息,这笔借款的年化利率达126%。

还有以商品租赁的形式行高利贷款之实的新型套路贷。今年年初,浙江绍兴警方破获一起租手机形式的新型套路贷案件,贷款人员称其贷款形式是租赁手机,先认购他们提供的手机,再把手机卖给回收手机的商户,再以回租方式贷款,期限至少1个月。

例如有人想要贷款2万元,贷1个月,对方拿出两部苹果15 Pro Max,共19200元,称每部手机回收价是8700元,两部手机共17400元。之后,对方拿出一份租赁合约:手机金额为9600元一部,每日租金是160元/部,押金1000元/部,租期1个月。扣除300元资料费、700元家访费、1000元押金等各项费用,实际拿到手的贷款只有14400元,加上每天320元的租金,1个月下来,应还金额为28800元。

可能构成多重罪名 查处存在一定难度

各种网贷套路产生的“巨债”,导致了不少悲剧,有人甚至因此自杀身亡。

结合处理过的套路贷案件,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公安分局民警周楹础向记者介绍,网络套路贷案件的共同特点主要是通过线上作案,以低息、快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但实际借款利率极高且还款要求苛刻。

“黑网贷利滚利的手段多样。通过设置具体还款时间点,例如每天下午3点前还款,超过该时间点就要求收取逾期费、违约金等费用;以‘逾期’次数多为由,对曾有过‘逾期’的借款人,以各种理由加收利息;对于前债未结清的借款人,通过利息复算利息的方式加收费用等。”周楹础说。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新金融法中心主任陈燕红注意到,强制下款和暴力催收是这些案件的常见现象,借款人常在未完全知情或未授权的情况下,收到款项并被迫承担债务和高利息。还款一旦逾期,借款人将面临极其恶劣的催收手段,包括恐吓、威胁、曝光隐私等。

华北科技学院应急与国家安全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副教授孙禹介绍,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与线下套路贷相似,网络套路贷同样可能会涉嫌构成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网络套路贷实施过程中利用了信息网络技术,还会涉及一些与线下套路贷不同的罪名。

“例如,黑网贷平台在‘审核’下款时,会调取用户的通讯录信息以及通话记录,以便后续进行威胁或骚扰,此举可能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又如,基于实施套路贷犯罪而在网络中推广相关网贷App的,可能涉嫌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孙禹说。

“实践中,查处网络套路贷难度较大。因为此类行为多在线上通过社交平台或App实施,精准研判分析嫌疑人的身份存在一定的难度,且放款收息一般不会直接用嫌疑人本人实名账户,可能存在使用贩卖的第三人资金账户,导致梳理分析资金来源去向较为复杂。”周楹础说,催收手段也多种多样,有短信轰炸,也有通过第三人手机号码、社交软件进行骚扰、恐吓,确定实际作案人也存在难度。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代理过多起网络套路贷案件。他告诉记者:“司法实践中,由于套路贷的‘套路’千变万化,范围难以准确界定,其刑事立案及打击标准法律适用不明确,导致民刑交叉问题有时难以厘清,增加了法律适用的复杂性。同时,由于套路贷团伙采取多种手段规避监管,以及受害人对电子证据的取证和固定意识欠缺,实务中的取证往往比较困难。一些当事人因害怕和担心权益受损不愿报案和提供线索,也为查处带来了一定难度。”

陈燕红认为,司法管辖问题也增加了查处网络套路贷的复杂性。网络套路贷的操作平台和服务器可能设在不同地区甚至境外,给统一查处和打击带来了难度。

提高监管“精准度”限制平台推广途径

近年来,针对“砍头息”“套路贷”“高利贷中介”等网贷乱象,有关部门一直在推进治理。

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明确,严格落实民法典关于禁止高利放贷的规定,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依法规制民间借贷市场“砍头息”“高息转本”等乱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向企业收取的利息和费用违反监管政策的,诉讼中依法不予支持。

同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点加大对金融领域逃废债、“砍头息”“套路贷”等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着重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强化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的有序衔接,加大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维护公平诚信的金融市场秩序。

“尽管国内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对网贷行为进行规范,但面对不断变化和升级的网贷乱象,出台更严密的监管规定是很有必要的。”陈燕红说,此外,网贷乱象往往具有跨国性和隐蔽性,相关部门应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跨国网贷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于涉及跨境资金流动的案件,应加强与相关国家的司法合作,追查资金流向,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陈燕红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如加密通信、虚拟货币交易、虚拟身份等,隐藏身份和资金流向,规避追踪和打击,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和机制,对网贷平台资质、业务流程、资金流向等进行全方位监控。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还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网贷套路的警惕性和防范能力。同时要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设立专门的网贷纠纷调解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帮助消费者解决纠纷。”陈燕红说。

在孙禹看来,应进一步提高网贷平台的准入门槛并严格限制其推广途径,原则上只能通过应用商店下载涉网贷业务的App。针对涉及贷款业务的App,应用商店应注重审核开发者提供的公司名称、法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应强化对于非法网贷App的预防性治理,如果发现其涉嫌违法犯罪,应及时介入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深陷网贷套路的人,任战敏提醒,基于网贷套路而形成的高额欠款,大部分是虚假且没有法律支持的,应立即停止还款,保留好所有与贷款有关的转账记录、合同、通信记录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了解其他维权途径和方案。要及时寻求朋友、家人或心理咨询师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面对,避免因恐惧而让自己陷入套路贷的深渊。

文/孙天骄

供图/视觉中国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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